重要提醒
即日起,烟台高速交警将对辖区内副驾驶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山东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中可以看到相关代码:30190。其对应的违法行为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标准为:记0分,罚款20元。
电子警察全天候、全路网待命,
高!清!摄!像!头!
抓!拍!严!查!
开车上路第一步系好安全带,
这个常识大家都非常清楚了!
但就是有一些人觉得自己坐副驾驶,
不系安全带没事。
这些都是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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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猛烈撞击后,
没系安全带的乘客从车内飞出。
尤其是在高速行车时,
一个疏忽都将是车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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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在烟台,
已经有不少司机被处罚了!
这些朋友们可长点心吧!
记住了不管是什么时间、坐什么位置,
前排、后排、副驾驶...
安全带就是“保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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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汽车事故表明: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
来源:烟台高速交警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
“曝光”事小,安全事大。
系好安全带可能需要三秒钟,
而不系安全带失去的可能是一生。
系好安全带,咱们开心出行平安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