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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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实际,就推进山东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相关要求。

夯实组织基础

采取切实措施力争在2021年内实现全省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本科院校及其二级学院,中高职院校,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民办院校关工委组织全覆盖,做到有组织机构、有领导成员、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五老”队伍、有活动项目、有保障措施。学校规模较小的农村小学、幼儿园可由所在乡镇中心校联合成立关工委组织,统筹开展关工委工作。要强化关工委日常办事机构建设,选配服务意识强、热爱关工委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专人担任关工委秘书处或办公室负责人,由同级党组织发文任命,确保有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日常工作。

推进班子建设

要明确一名同级党政领导同志分管关工委工作,进入关工委领导班子并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精心挑选从同级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有奉献精神、热心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充实到领导班子中,把关工委作为退休和将近退休老同志继续发挥作用的首选岗位,安排到关工委任职或兼职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要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可以实行在职领导和退休老同志双主任制。领导班子成员由同级党组织发文任命。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变动、身体、年龄等原因缺位的,要及时补充到位,做到班子结构合理,有出有进,进出有序。

建强“五老”队伍

采取组织发动、典型带动、“五老”推动、表彰引领等方式,动员更多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建设素质优良、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结构合理的“五老”队伍。分类构建核心队伍、骨干队伍和参与队伍。核心队伍以各市、县教育(教体)局、高校及院系的老领导为主。骨干队伍以担任过基层党政领导和先进工作者为主。在核心队伍和骨干队伍的带领下,动员更多有热情、讲奉献、有专长的“五老”参加。根据“五老”的服务意向、优势特长和兴趣爱好,组建各级各类“五老”报告团、关爱工作团、红色宣讲团等志愿服务团组,开展各类关爱活动。完善“五老”登记注册制度,做好“五老”志愿者登记和集中发证工作,强化动态管理。

明确工作任务

1.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老少结对”、上党课、作报告等多种形式,引导青少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扎实开展“四史”教育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深化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引导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支持和帮助青少年全面发展。组织动员“五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帮助青少年提升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通过传帮带等形式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书育人能力。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促进青少年增强体质,提高审美能力,养成劳动习惯。促进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和困境儿童健康发展,重视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规划指导。

3.促进和助力家校社协同共育。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开拓社区教育,充分利用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等教育资源,推进关爱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组织“五老”积极参与指导家庭教育,开展课后服务,协助举办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

健全体制机制

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工委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办公室、人事、组织、宣传、基础教育、学工、思政、教务、财务、离退休等相关部门为关工委委员单位,着力构建联合行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关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将委员单位助力关工委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及考核目标。推动教育系统关工委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加强联合,各尽其责,协同配合。

发挥主导作用

要认真履行领导职责,落实“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主体,开展工作”的要求,发挥现职党政领导主导作用。要以“党建带关键”为引领,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纳入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总体格局,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思政工作体系,纳入有关部门和学校责任范围,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为关工委明确工作目标、安排课题、布置任务,支持关工委动员组织“五老”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同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关工委工作专题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工作保障

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要及时向关工委传达、通报。召开全局性的工作会议和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工作等专题会议,要请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把关工委教育培训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五老”骨干定期接受培训。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和必备设施。关工委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年度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对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和坚持日常工作的“五老”,解决必要的交通、通讯、误餐、图书资料等工作经费。对经关工委批准,为学生作报告、讲党课和参与教师培训的“五老”,按现任同级职称教师课时费标准予以补贴。对因工作需要并经批准的驻会关工委领导和返聘的办事机构的“五老”,执行本单位返聘人员有关规定。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对“五老”骨干、先进典型进行走访慰问,相关经费从工作经费列支。定期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加强督查考核

把关工委有关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督查考核内容,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等精神文明建设范围。要适时开展关工委工作督查考核,认真总结推广创新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开展、不落实的,及时督促**。

END

来源:教育部关工委

编辑:马沐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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