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专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招生计划共计600人。其中,面向四川甘孜、青海海北州投放中西部协作支援计划140人;面向具有山东省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投放三年制普通中专招生计划380人,设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经营、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机电技术应用、食品生物工艺、物流服务与管理7个专业;面向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设(高中后)一年制普通中专班招生计划80人,招生专业为畜牧兽医。
二、报名与录取
1.报名
(1)在生源市规定时间内,按地市要求填报我院志愿(学院名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学校代码按生源市规定代码填写)。
(2)济南、青岛地区必须在当地报考平台报名我院志愿,其他地市未及时按地市招办要求填报我院志愿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或中职毕业生等,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网址未加载/)报名。由我院协助提交各地市招办审核,若审核通过,按相关程序办理录取;若审核不通过,无法录取入学。报名考生必须于8月31日前将下列材料寄送到学院招生办公室(未收到材料的不予受理):
①初(高)中毕业证原件或县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证明;
②考生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或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件人: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88号[261061],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辛东锟老师,电话:0536-3081030】
2.录取
(1)应届初中毕业生已按生源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要求网上报名的,由我院会同地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审核录取;
(2)其他在我院网上报名的考生,应往届初中毕业的,经资格审查合格,根据招生计划及考核情况择优录取到三年制普通中专班;高中(中职)毕业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原则上可注册录取到一年制普通中专班。
3.入学资格复查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将组织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有伪造报考证明材料等作弊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学习费用
免收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教材资料费自理。
5.毕业及待遇
学习期满,鉴定合格,颁发普通中等专业教育毕业证书。经技能考核,颁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证的全国通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学院对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予以就业推荐,经双向选择,学生自主择业。
三、其它
1.根据初中起点新生学习、管理和专业教学实际,三年制中专新生第1学年在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昌邑教学实训基地(潍坊市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实行半封闭管理,主要学习文化基础与部分专业基础课程;第2学年起回校本部完成专业课程教学培养。
2.学生毕业时,符合山东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可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择优录取到普通专科班继续学习。
3.学生可参评相应的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涉农专业三年制普通中专班学生可享受相应年度的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共两年)。
四、联系方式
1.校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88号(261061)
2.网址:https://www.sdmy.edu.cn
3.联系电话:(0536)3081030、8586253、8581030
4.Email:sdmxzs@163.com
5.普通中专招生咨询QQ群:222768352
6.考生可于9月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了解入学报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