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全国优质高职院校
★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首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50强”“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定向培养士官定点学校
★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
★国家技能型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一)综合评价招生
凡已经报名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二)单独招生
凡已经报名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均可报名单独招生考试。
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受专业类别限制,可报考所有单独招生专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报考应用化工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医学检验技术三个专业的执行弹性学制培养模式,报考其他专业的执行全日制培养模式;退役士兵限报考应用化工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医学检验技术三个专项计划专业。
三、报名办法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我院(学院代码12818)。
四、缴费、打印准考证
(一)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各专业均为120元/人,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各专业均为80元/人。
(二)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
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三)缴费、打印准考证网站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网
(https://zs.bzpt.edu.cn/)
五、考试考核办法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形式根据考试时防疫要求确定是采用网上考试(测试)还是线下考试形式,并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14日,考试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一)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综合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共计100分。
(二)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共计100分。
六、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以及《滨州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的录取体制。申请免试的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3-5082257 5082326 5082157
学院网址:www.bzpt.edu.cn; www.网址未加载
招生网址:zs.bzpt.edu.cn
学院地址: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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