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暑期安排
(一)学生暑期安排
1.在籍本科生暑期安排
短学期(一)从7月5日(星期一)开始,7月16日(星期五)结束。
暑期放假从7月19日(星期一)开始,9月3日(星期五)结束。
短学期(二)从9月6日(星期一)开始,9月17日(星期五)结束。
9月18日(星期六)报到注册。理论教学周从9月22日(星期三)开始。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2.在籍研究生暑期安排
学术科研周(一)从7月5日(星期一)开始,7月16日(星期五)结束。
暑期放假从7月19日(星期一)开始,9月3日(星期五)结束。
学术科研周(二)从9月6日(星期一)开始,9月17日(星期五)结束。
9月18日(星期六)报到注册。理论教学周从9月22日(星期三)开始。
3.新生报到安排
2021级本科生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4日(星期六)。入学教育、军训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1级研究生、插班生、专升本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12日(星期日)。
4.教学和考试安排
有关教学和考试安排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请有教学和考试安排的师生及时关注,提前做好相应安排。
(二)教职工暑期安排
1.全校教职工自7月5日(星期一)至9月18日(星期六)执行暑期工作作息时间,具体为:
双休日正常休息。
2.各部门可在7月19日(星期一)至9月2日(星期四)期间有计划地安排好轮岗值班工作和教职工轮休。
3.校办产业及有关服务单位根据学校需要,结合实际安排暑期各项工作。
二、暑期工作要求
1.在暑期工作期间,各部门要结合学校及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教师应在学院统筹安排下,积极参加学院、系、所、团队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学校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要认真做好防台、防汛、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暑期工作有序推进。后勤部门需做好师生员工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其他说明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学校另行通知。
来源丨校长办公室
排版丨汪思毅
责任编辑丨王博 穆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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