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我校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仪式在自治区高院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和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浪涛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暨法院系统高层次人才进修基地”揭牌,标志着我校与新疆法院共建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对于推动全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和提升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签署协议,自治区高院将和我校在三方面形成深度合作:一是我校作为新疆法院高层次人才进修长期合作单位,每年定期针对优秀员额法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同时聘请新疆法院优秀审判业务专家到学校挂职任教。二是新疆法院系统作为我校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每年接收优秀毕业生到新疆法院系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同时邀请优秀法学教师到新疆法院交流调研,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社会热点案件研究讨论、提供咨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三是双方在“一带一路”区域内各国的重大、典型司法案例、域外法的准确适用以及司法实践领域课题的调查研究、科研成果、学术研讨活动等方面深度合作,相互提供便利、共享有无。
叶青表示,华政作为政法人才培养基地“五院四系”之一,长期以来为党和国家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发挥了积极作用。我校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和自治区高院共同围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坚持依法治疆、文化润疆开展深入研究,打造培养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共同体,为服务国家大局、做好新疆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王浪涛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倡议,自治区高院积极探索将政法高校的优势和新疆法院的人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共建法律人才社会实践基地暨全区法院系统高层次人才进修基地,培育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优秀法律人才,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法院队伍,确保为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此次院校合作,是双方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有力举措,将进一步深化法律人才培养,加强科学研究交流合作,共同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疆贡献积极力量。
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新华出席仪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彦林主持仪式。我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仪式。
源 | @新疆高院
责任编辑 | 叶子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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