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焕章同志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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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焕章同志生平

史焕章(1934.11.16—2021.10.15) 浙江宁波人。中共党员。原华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研究员。

1951年9月考入华东交通部交通运输干部学校。1952年分配到国营华东联运公司人事科任办事员。1954年分配到上海市交电公司交通器材商店人保股任科员。1956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61年本科毕业后去西藏工作二十年。曾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处科员、厅办公室研究科副科长。1970年参加自治区公检法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后分配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处任副处长。1981年调回上海市司法局,历任宣传处负责人、局长助理、副局长、局党组副书记,兼任上海政法干部管理学院首任院长。1985年8月—1997年8月,任华东政法学院院长。1985年8月—1989年1月,代理校党委书记。1995年3月—1998年10月,任校党委书记。曾兼任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1990年评为法学副研究员,1995年晋升为研究员。1999年退休。1999—2010年,创办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任发起合伙人、主任、法人代表。

曾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犯罪学会会长、上海企业家法学家联谊会会长、国家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外国专家局与司法部合办的中国涉外律师培训中心主任等职。上海市第五届党代会代表,上海市第九届、第十届市人大代表,兼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

在公安系统、司法行政部门以及政法教育等单位从事业务及管理工作近四十年,长期从事中国司法制度、犯罪学以及法学教育的研究工作。主编《司法伦理学》《中国司法制度》《犯罪学概论》3部教材。其中,与武汉教授共同主编的《犯罪学概论》1993年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三等奖,1995年获司法部优秀教材二等奖。在《法学》《法学家》《政治与法律》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多次赴美国、日本、比利时等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参加学术讨论会。1955年被评为上海市商业系统先进工作者。1965年被评为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五好干部。1980年获司法部银星荣誉章。

先生千古,一路走好!

源 |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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