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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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

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2023年关于招收推免生有关文件精神,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

一、学校简介

上海戏剧学院是培养演艺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院校。自1945年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精英育人理念,形成专业艺术院校富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中国培养了大量文化艺术人才。学校现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四个一级学科。四个一级学科中,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其中戏剧与影视学入选上海市首批高峰Ⅰ类学科建设计划,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分别入选首批高原Ⅰ类、Ⅱ类学科建设计划。2019年,学校以戏剧与影视学为主体进入上海市高水平高校建设行列。“十三五”期间,学校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研项目数量连年突破。2016至2022年共获1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9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1个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63个其他国家级省部级项目,30个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同时,学校建有文旅部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科委实验室、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上海高校智库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办人民满意的艺术教育,始终不忘“出人才、出作品、出思想、出模式”,秉承“至善至美”的校训精神,把培养“品德正、基础厚、专业精、实践强”的德艺双馨艺术人才作为目标。

二、接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在目前就读学校已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6.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2023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三、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1.专业目录及拟招生人数详见附件1、附件2:《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

2.所有专业方向学制均为3年。

四、报名办法

1.信息注册:约9月中下旬。具体日期请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查询并完成信息注册。

2.正式报名:约9月中下旬,具体请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查询。同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报名,报名时需要上传报名照片和网上缴纳报名费。

3.请在我校推免报名结束之前,将以下(1)-(4)材料的电子版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sxyanzhao@163.com,邮件标题为报考研究方向+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相应纸质材料寄送另行通知):

(1)《上海戏剧学院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3);

(2)考生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置于同一面);

(3)考生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相关专业领域两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各一份(详见附件4)。

考生还可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其他材料(如本科阶段发表的论文、本科阶段取得的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外语水平证明等)。

考生必须保证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材料缺失、信息有误或弄虚作假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被录取者,责任自负,涉及违纪违规者将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接收办法和录取

1.我校预计于2022年10月上中旬进行推免生复试(线上考试)。

考试要求、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我校招生网站“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信息。

2. 复试为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100分,含笔试、面试部分(详见《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缺考笔试(如有)、面试任何一部分的,均不予录取。最终按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笔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同一研究方向中,若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该研究方向剩余推免计划数的,先比较面试成绩,再比较笔试成绩(如有),择优录取。

3.考试结束后,我校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录取,只有接受我校录取的考生才能纳入我校录取名单中。

4.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请填写《上海戏剧学院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详见附件5),并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招生办公室。

5.考生一旦被录取为我校2023级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在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其他

1.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了解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政策和规定)。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出相关招生新政策,我校将及时调整并公布,以该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3.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的文件有不符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9

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8077

网址:http://zs.sta.edu.cn(点击“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链接)

附件(请长按二维码下载):

1-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MA)

2-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MFA)

3-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4-专家推荐信

5-上海戏剧学院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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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刘佳奇

文字 |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排版 | 陈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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