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9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着力选拔适合上海大学人才培养理念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学习潜力,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具体招生计划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4月25日14:00—5月15日24:00考生登录“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类型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提示完整提交个人信息,下载并打印申请表,经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报名材料。
(二)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学生网上报名信息、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审核。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学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无需考生提供。
(三)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5月底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
(四)填报志愿:
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在综合评价批次填报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高考成绩,按学校各专业组招生计划的1:1.5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围面试)。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获得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逻辑推理、表达理解能力、创新思维、综合素质等内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面试满分300分。未经面试,不得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系统”中另行公布。
(七)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组按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确定预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比较高考成绩;高考成绩相同,专业组1、专业组2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专业组3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1.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高考成绩×600÷660 + 面试成绩 +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2.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如下:涵盖10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想政治、历史、信息技术;
每门科目成绩折算:合格=10分;无成绩或不合格=0分。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各科成绩
3.预录取名单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
四、监督约束机制
(一)上海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二)我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五、其他须知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入学前发现的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录取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对于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二)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严格执行考试回避制度。
(三)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四)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
监督电话:021-66132857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00-4:30
六、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附件1
上海大学2019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及选考科目要求
附件2
钱伟长学院简介
理科试验班(钱伟长学院)含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命智能方向)、理论与应用力学六个专业。
钱伟长学院是17 所“国家试点学院”之一,是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试点学院之一,以上海大学老校长、著名科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钱伟长先生名字命名。学院秉承钱伟长教育思想,践行精英教育理念,实施“重基础、跨学科、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战略,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基本功、全球视野的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造就未来的学术领军人物。
作为“国家试点学院”与上海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钱伟长学院探索并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新兴/交叉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进入理科试验班的学生,在完成第一学年基础强化课程学习并合格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学生志愿,对学生进行综合考察排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学生的专业,进入后续专业培养。学院实行学生培养末位退出及动态进出机制,退出学生参与学校理学工学类专业分流。
学院着力建立国际水平的师资队伍。在聘请全外教进行小班化英语语言强化教学和大力引进国际名师为学生开设全英语专业课程的同时,学院整合学校相关学科优质教学资源,并与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所深度合作,全方位打造了从基础课程到专业课程的一流师资队伍。同学们经常有机会接受海外名师、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特聘教授、上海市“东方学者”特聘教授等杰出科学家的课堂教学和学术引导,与他们面对面交流,进行课堂内外互动研讨,共同探索科学的世界。同时,学院与国际著名高校联合,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海外交流和学习平台。学院的学生享有高比例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的机会,优秀的学生同时还享有赴国际著名学府进行课程学习的机会。
学院实行学术导师制。每位学生均可选择学院聘请的校内外优秀教授作为自己的学业导师,全方位进行个性化人才培养。学院实行住宿书院制管理模式,借助励志导师引导,加强课外环节,强化学生自学能力培养。
附件3
注:1.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
2.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图文编辑 | 丁振梁
审核| 宋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