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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信息
学院概况
院长寄语
学院名师
人才培养目标
专业设置(本科)
科学研究
合作交流
学生活动
就业去向
法学(涉外卓越商事法律人才实验班)
学院信息
学院名称:经济法学院
学院电话:021-57090364
学院网址:http://www.jjfxy.ecupl.ed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华政经济法
学院概况
学院由1985年设立的经济法系发展而来,1990年获得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得环境法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经济法博士学位授予权,同年更名为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科是上海市范围内最早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培养能力的学科。经济法学科是上海市重点学科(2005年起),经济法学教学团队是“国家级教学团队”(2010年),金融法学教学团队是“上海市级教学团队”(2010年),“经济法学”课程是国家级精品课程(2009年),“商法概论”、“金融法学”课程是上海市精品课程,经济法教程获全国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金融法教程获得上海市教材一等奖,另有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多项。
学院以“上海闻名,全国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为宗旨,全院师生励精图治,团结奋进,已成为拥有一流师资队伍、特色科研机构、雄厚科研实力和丰硕科研成果的部门法学学科基地。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53人,学科教学科研人员46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18人,博士生导师13人,硕士生导师36人,人才梯队结构合理。学院率先实现45岁以下专业教师博士化的目标;有20多人曾先后从国外学成归来或是出国进修、担任访问学者。学院教师在全国和地方法学会、研究会中兼任学术职务的有20余人次;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全国各地仲裁委员会中兼任仲裁员职务的有10余人次;取得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或奖励的10余人次。
学院设有经济法教研室、商法教研室、环境法教研室、金融法教研室、社会法教研室等五个教研室。以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为抓手,促进本科、研究生教学质量的提高,突出经济法学院商事、经济、金融特色以及为实践服务的特色。
经济法律研究院成立于2008年3月,由原经济法研究中心、商法研究中心、环境法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整合而成,是华东政法大学独立设置,集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科研机构,目前主要承担学院科研任务。
学院频繁与国内外学者共同开展课题研究,举办学术研讨会,多次成功主办“亚洲企业法律论坛”、“竞争法国际研讨会”及多个全国研究会的年会;自主举办的年度“经济法律高峰论坛”、“公司法律论坛”、“商法前沿问题论坛”、“国资法律论坛”、“金融法论坛”等已在国内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经济法学院教师出版专著、译著80余部,教材60多本,发表论文400多篇,承担或完成的国家、省部级等课题160余项,获得各种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50余项。学院与欧盟、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荷兰、新加坡、比利时等国的多所大学建立密切友好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
院长寄语
亲爱的同学们,欢迎来到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的前身为1985年设立的经济法系,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拥有一流师资队伍、特色科研机构、雄厚科研实力和丰硕科研成果的部门法学学科基地。经济法学科是华东地区最早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培养能力的学科。学院以“理论指导教学,科研提升教学,地缘渗透教学,市场引领教学”为办学理念,旨在培养品学兼优、德才兼备、专法律、懂经济、通外语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学院的发展,得到了学校、历届校友以及社会各界的多方关心与支持。学院先后在多家法院金融审判庭、律师事务所与司法局、金融机构等企业建立专门的实践基地,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在学生实习、专家互聘、课题研究、疑难案件咨询等方面,实现共赢发展,切实提升学生的专业水平,提升学院的社会服务影响力。学院还通过卓越涉外商法专业人才培养,深化教改,激发学生创新意识以及学生参与学术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拓宽国际交流渠道,增强学生专业素养与综合实力。
多年来,在校内外的各类奖项评比及学术竞赛中,经济法学院学生屡创佳绩,显示出较强的综合竞争力。经济法学院的毕业生活跃在全国各地的政府与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及各类企业,从事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法律服务工作,凭借优秀的思想素质、过硬的业务水平,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不少已成为行业内的中流砥柱。
经济法学院师生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华政校训,以“上海闻名,全国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为宗旨,励精图治,团结奋进。我们将本着求实、创新的精神,勇于开拓、积极探索,努力培养更多适应时代需求的高素质经济法人才。
学院名师
顾功耘
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院长,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商法、公司法。
唐波
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上海市卓越法学教育专家组秘书长等职。研究范围主要涉及金融法、商法,开设金融法、票据法、证券法及期货法等课程。
吴弘
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华政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经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经济法博士生导师组组长。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等。长期从事经济法学和商法学的教学研究。
杨忠孝
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秘书长,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长期从事商法学、经济法学教学。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法、破产法、金融法等。
钱玉林
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经济法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长期从事民商法、公司法的教学研究。
陈少英
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世界税法协会理事,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税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
沈贵明
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业方向主要是商法、公司法、破产法。
肖国兴
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国家能源法专家,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能源资源专业委员会主任。长期从事能源法方面的教学和研究。
田思路
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法硕士生导师组、博士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劳动法、社会保障法。
李伟群
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保险法研究所所长、日本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保监局“社会监督员”,全国保险法研究会理事以及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法律事务专家组专家等。研究领域为保险法和票据法。
陈婉玲
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长期从事经济法学教学与研究,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理论、产业与区域经济法制、PPP法治和社会组织法等。
陈岱松
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市金融青联委员,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会理事、上海金融法研究会理事。长期从事金融法的教学研究和实践操作。
胡改蓉
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
张璐
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环境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崇明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从事环境法教学科研工作。
任超
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经济法(财税、金融法)研究。
孙宏涛
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委会委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法律专家库成员。从事商法学教学科研工作。
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和接轨市场,具有经济法理论与实务双重优势的创新型人才为目标。
专业设置(本科)
1.法学(经济法方向)
主要专业课程:经济法总论、商法概论、竞争法学、税法学、公司法学、证券法学、金融法学、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房地产法学、保险法学等。
2.法学(涉外卓越商事法律人才实验班)
法学主干课、双语类涉外商法课、英美商法、日本经济法学、日本商法、比较金融法学、比较银行法学等。
学院目前开设课程总数共计112 门,经济法学和商法概论被列入学校2017年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课程。截至2018年,出版各级各类教材60余部,7部教材获得教育部、司法部和上海市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的称号。
科学研究
自经济法学院成立以来,单独或与其他国内外学术机构联合举办了数十场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其中,亚洲企业法制论坛、亚洲竞争法论坛、经济法律高峰论坛、金融法论坛、公司法律论坛、国资法律论坛、能源法制论坛、社会法前沿论坛等已经成为知名学术品牌。论坛所选定的题目紧扣当今经济发展的脉搏,如“金融稳定发展的法治保障”、“公平竞争审查的法制完善”、“深化改革背景下的国有资产法修改”等。
合作交流
依托学校的交流项目,学院每年都有学生前往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曼彻斯特大学、爱丁堡大学、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高校交流学习。学院加大国际交流合作力度,开发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智力资源,与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横滨大学法学院等建立联系,互派教师讲课访学,进一步提高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学院与日本桐荫横滨大学商定访问学生项目,选拔本科涉外商法卓越班学生以及研究生赴桐荫横滨大学法学院参加访问学习。
学院与国内数十家政府机关、律所、金融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全面合作关系。
学生活动
经济法学院设有综合办公室、志愿者协会、职业发展部、新闻传媒中心、团学联主席团、模拟法庭部、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青学会、辩论队等多个学生社团,组织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生生活。多次主办各级各类文艺活动、辩论赛,组织学生参与知识竞赛、国际国内模拟法庭比赛、“挑战杯”等重大赛事,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设立课外社会实践基地。“经邦论道”系列讲座、“大家说法”法学热点本硕沙龙、“前辈说”朋辈小讲堂、“书香四溢”读书分享会等早已形成学院品牌。
就业去向
学院毕业生部分选择继续深造,部分活跃在全国各地的政府与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及各类企业,从事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法律服务工作。
法学
(涉外卓越商事法律人才实验班)
涉外商法方向(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2013年设立。164学分。
1
主要教学实践
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模拟审判、疑案辩论、专题辩论、法律咨询等课程实践,社会调查2周,专业见习3周,毕业实习14周,以及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撰写。此外,学院还将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学生外语水平。
2
培养特色
(一)“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
本实验班的学生第六学期在海外名校学习(自愿),学校承认其海外学习学分。赴海外学习前,学生的外语水平和各科成绩绩点须达到外方合作院校要求,通过海外学习,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外语水平。
(二)强化第二外语的培训机制
本实验班注重对学生二外的培养,在加强学生英语水平培养的基础上,学生可以选修日语。本项目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外语基础。
(三)拓展课堂,强化训练
拓展“第二课堂”,强化法律知识训练,即学院设置本科生新型培养模式:除常规课堂外,学院利用暑假二至三周为涉外商法卓越班学生举办高端法律研修暑期夏令营,以此加强对学生法学知识的拓展和训练。
3
优秀学子代表
黄宇星
专 业:2006级本科生 2010级经济法专业研究生
就业方向:就职于高伟绅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2017年9月至今美国芝加哥大学LLM在读。
获得荣誉:本科期间曾获评“全国三好学生”。
寄 语:我在华政经济法学院度过了整整七年,华政的七年为我打下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培养了我灵活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也不断给我拓展国际视野和锻炼外语水平的机会。这种开放而又务实的法学教育彻底地改变了我的人生,我从此成为了一名从事跨境金融法律服务业务的国际律师,毕业后继续在北京、香港和芝加哥等地工作和生活。华政尤其是经济法学院,基于地处上海的地理优势和中国崛起的时代背景,不断为社会输送了一批又一批国际化的经济法律人才。我非常骄傲和庆幸自己当初选择华政并把握住机会。感谢母校的培养,给予我更广阔的人生舞台和面对未来的无限可能。
杨佳丽
专 业:2014级本科生 已被加州伯克利大学LLM录取
获得荣誉: 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中金缘法奖学金等多项奖励,先后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华政杯法律翻译大赛、Vis Moot系列国际商事仲裁大赛、公益诉讼大赛
寄 语:在华政的四年时光如白驹过隙。经济法学院的老师都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很广博的学识,课程也各有特色。季奎明老师的市场规制法课运用真实的案例证据帮助我们思考竞争法理论在司法中的真实实践;胡改蓉老师的公司法案例分析课结合一个个案例模拟仲裁庭的案件审理过程,让我们学会多角度分析;唐波老师金融法课上苏格拉底式的教学循循善诱,一步步剖析问题的本质……感激在经济法学院的每一堂课,遇到的每一位老师,这会成为我们大学四年最值得珍惜的记忆。
孙梦洁
专 业:2013级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学生、日本北海道大学研究生在读
获得荣誉: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美迈斯奖学金等
寄 语:今夜可以喝酒,但明日需努力。进入涉外商法班,则意味着你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来比同龄人做得更好,以示卓越。但努力无所谓背叛,相信最后法律与外语会成为各位未来人生路上两样利器,回首便知此行不虚。
华政招生
来源:经济法学院
设计:郝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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