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介绍|经济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学院介绍|经济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学院概况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由1985年设立的经济法系发展而来,1990年获得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得环境法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经济法博士学位授予权,同年更名为经济法学院。

学院以“上海闻名,全国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为宗旨,全院师生励精图治,团结奋进,已成为拥有一流师资队伍、特色科研机构、雄厚科研实力和丰硕科研成果的部门法学学科基地。

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人数55人,教学科研人员51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16人。学院率先实现45岁以下专业教师博士化的目标,有20多人曾先后从国外学成归来或是出国进修、担任访问学者。学院名师云集,有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获上海市劳动模范,1人被评为教育部“全国优秀教师”,1人被评为司法部优秀教师,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获评上海市领军人才,1人获评中国商法年度人物,1人获评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人获评上海市曙光学者,3人获评上海市浦江人才,2人获宝钢教育基金全国优秀教师奖,1人获上海市育才奖。在全国和地方法学会、研究会中兼任学术职务的有20余人次,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全国各地仲裁委员会中兼任仲裁员职务的有10余人次。

学院设有经济法教研室、商法教研室、环境法教研室、金融法教研室、社会法教研室等五个教研室。以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为抓手,促进本科、研究生教学质量的提高,突出经济法学院商事、经济、金融特色以及为实践服务的特色。

院长寄语

亲爱的同学们:

欢迎来到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的前身为1985年设立的经济法系,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拥有一流师资队伍、特色科研机构、雄厚科研实力和丰硕科研成果的部门法学学科基地。经济法学科是华东地区最早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培养能力的学科。学院以“理论指导教学,科研提升教学,地缘渗透教学,市场引领教学”为办学理念,旨在培养品学兼优、德才兼备、专法律、懂经济、通外语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学院的发展,得到了学校、历届校友以及社会各界的多方关心与支持。学院先后在多家法院金融审判庭、律师事务所与司法局、金融机构等企业建立专门的实践基地,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在学生实习、专家互聘、课题研究、疑难案件咨询等方面,实现共赢发展,切实提升学生的专业水平,提升学院的社会服务影响力。学院还通过卓越涉外商法专业人才培养,深化教改,激发学生创新意识以及学生参与学术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拓宽国际交流渠道,增强学生专业素养与综合实力。

多年来,在校内外的各类奖项评比及学术竞赛中,经济法学院学生屡创佳绩,显示出较强的综合竞争力。经济法学院的毕业生活跃在全国各地的政府与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及各类企业,从事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法律服务工作,凭借优秀的思想素质、过硬的业务水平,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不少已成为行业内的中流砥柱。

经济法学院师生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华政校训,以“上海闻名,全国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为宗旨,励精图治,团结奋进。我们将本着求实、创新的精神,勇于开拓、积极探索,努力培养更多适应时代需求的高素质经济法人才。

本科招生专业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人才培养

学院以“理论指导教学,科研提升教学,地缘渗透教学,市场引领教学”为办学理念,旨在培养品学兼优、德才兼备、专法律、懂经济、通外语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一)本科生培养

1、法学【经济法方向】

主要专业课程:法学所有主干课,以及税法学、公司法学、证券法学、金融法学、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保险法学、竞争法案例研习等。

2、法学【涉外法商方向(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

主要专业课程:法学所有主干课,以及双语类涉外商法课、英美商法、日本经济法学、比较金融法学、比较银行法学、商法案例研习等。

(二)硕士研究生培养

1、【经济法学】

1990年设立,学制三年,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其中,专业学位课包括民法学原理、法理学专题研究、商法专题研究、经济法专题研究。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001年设立,学制三年,毕业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其中,专业学位课包括民法学原理、法理学专题研究、经济法专题研究、环境法总论研究。

3、【社会法学】

2009年设立,学制三年,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其中,专业学位课包括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学原理、劳动法专题研究。

(三)博士研究生培养

1、【经济法学】

2003年设立,学制三年,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公共课程包括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第一外国语、专业英语。专业学位课程包括经济法前沿问题研究、宏观调控法研究、竞争法比较研究、市场监管法研究。

2、【社会法学】

2012年设立,学制三年,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公共课程包括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专业学位课程包括劳动法专题研究、社会法前沿问题研究、社会保障法专题研究、 民法学专题研究。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教学

(一)教材建设

截至2020年,出版各级各类教材90余部,7部教材获得教育部、司法部和上海市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的称号。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二)教学成果

经济法学科是上海市最早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培养能力的学科。经济法学科是上海市重点学科(2005年起);经济法学教学团队是国家级教学团队(2010年),金融法学教学团队是上海市级教学团队(2009年)。

2004年以来,学院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上海市精品课程4门、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2门、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1门、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5门,另有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多项。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科研

(一)科研机构

1995—2008年,学院成立了金融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中心、商法研究所、经济法律研究院等10余个科研机构。2008年后,学校将其他经济法律学科的研究机构并入到经济法律研究院,逐步完善了研究机构体系。

经济法律研究院是学校独立设置,集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科研机构,主要承担了学院的科研任务。

(二)学术活动

学院成立以来,主办、承办了多次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其中,亚洲企业法制论坛、亚洲竞争法论坛、经济法律高峰论坛、上证法治论坛、金融法论坛、公司法律论坛、国资法律论坛、能源法制论坛、等已经成为国内知名学术品牌。论坛主题紧扣当今经济发展的脉搏,如“《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联动修改”“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创新与经济法治保障”“政府配置资源的经济法因应”等。

(三)科研成果

1985年以来,承担了多项国家、地方和企业的科研任务。1995—2019年,承担重要科研项目26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4项。2003—2019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国际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与学术报告1200余篇。2009—2020年,出版专著、译著100余部,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50余项。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学生活动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经济法学院设有综合办公室、志愿者协会、职业发展部、新闻传媒中心、团学联主席团、模拟法庭部、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青学会、辩论队等多个学生社团,组织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生生活。多次主办各级各类文艺活动、辩论赛,组织学生参与全国金融法知识竞赛、亚太地区企业并购模拟竞赛、国际国内模拟法庭比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重大赛事,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设立课外社会实践基地。“经邦论道”系列讲座、“大家说法”法学热点本硕沙龙、“前辈说”朋辈小讲堂、“书香四溢”读书分享会等早已形成学院品牌。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合作交流

国际交流合作

依托学校的交流项目,学院每年都有学生前往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曼彻斯特大学、爱丁堡大学、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高校交流学习。

学院加大国际交流合作力度,开发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智力资源,与日本桐荫横滨大学、德国法兰克福-歌德大学、瑞士佛里堡大学等建立联系,互派教师讲课访学,进一步提高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

学院与日本桐荫横滨大学商定访问学生项目,选拔本科涉外商法卓越班学生以及研究生赴桐荫横滨大学法学院参加访问学习。

国内交流合作

学院与国内数十家政府机关、律所、金融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全面合作关系。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就业去向

经济法学院毕业生部分选择继续深造,部分活跃在全国各地的政府与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及各类企业,从事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法律服务工作。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学院联系方式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学院电话:021-57090364

学院网址:http://jjfxy.e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华政经济法

首页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艺考培训-上海本科院校-华东政法大学-微高校-院校号-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学院介绍|经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