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学院简介
国际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前身为西北政法学院国际法系。2006年7月,西北政法学院更名大学后,国际法系更名国际法学院。学院下设国际公法研究所、国际私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三个研究所,国际法中文图书资料中心和国际法外文图书资料中心。作为陕西省省级重点学科国际法学科和陕西省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我院学术传承悠久,积淀深厚。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老一辈国际法学家刘振江教授与刘海山教授就为我校国际法学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早在1984年,国际法学科就开始招收国际私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是我国较早开展国际私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教育的单位。2012年,国际法学院开始了法学博士人才培养的工作,目前已经形成本科-硕士-博士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
国际法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专业人才为目标,适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既有法学理论功底又有实务处理能力;既有国际化视野又有开创性精神,能为国家机关的外事交往服务,为企业组织的国际经贸交流服务的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法律人才。本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首批名牌专业、特色专业,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主要课程:开设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等法学核心课程,还设有英美合同法学(双语课)、海商法学、国际航空法学、国际商事仲裁法学、国际民事诉讼法学、涉外律师实务、欧盟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双语课)、世界贸易组织法学、国际投资法学(双语课)、跨境电子商务法学、海洋法学(双语课)、工商业与人权、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双语)、模拟联合国(双语)、国际法案例研析、国际经济法案例研析、国际私法案例研析、国际环境法学、中国外交实践与国际法、国际条约法专题、国际工程合同法律事务等课程。
02
办学特色
西北政法大学是国家“卓越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也是国家法律硕士(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的实施单位,国际法学院负责学校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工作。根据国家对涉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结合我校“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形成了以下的办学特色:(一)坚持“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德才兼备的人才;(二)注重国际视野的培养。适应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发展需要,采取境内-境外联合培养等多种模式,培养学生从全球化的角度考虑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不仅要通晓国际法和外国法律,而且要了解不同文化的差异,熟练掌握通用的外语,具有跨文化的沟通交流和理解能力。(三)强化实务能力培养。通过模拟法庭竞赛、专业见习实习等环节,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培养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高素质专门人才。
03
师资力量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6人,占教师总数的58%;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9人,占教师总数的87%;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教师17人,占教师总数38%。教师绝大多数毕业于诸如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英国伦敦大学、英国阿伯丁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德国特里尔大学、瑞典隆德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学院还聘有外籍专业教师、实务指导教师和兼职教授或研究员。学院教师中有陕西省“三秦学者”1人,“先进工作者(劳模)”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陕西省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青年学者1人,“长安青年学者”3人。陕西省“青年法学家(优秀法律工作者)”4人,陕西省应急专家库专家1人,国家级学术团体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4人。1位教师被外交部聘为“南海法律斗争小组”核心成员。1名教师受聘为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法律顾问。1名教师当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第二届经贸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国际合规工作组召集人,1名教师任国际争端解决工作组委员。
经过20多年来一代代国际法人的不懈努力,国际法学院已经成为学科平台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完备、师资队伍精良、教学科研突出、全国知名的国际法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重镇。学院坚持以本为本,坚持“全球化的视野,法律人的思维”的人才培养理念,加强对学生综合知识结构、涉外法律职业能力和外语能力的培养,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在学院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整合研究力量,依托学科平台、智库基地、青年创新团队等政策、资源和平台优势,不断凝练学科发展方向,形成了“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国际航空法和海洋法等特色研究方向。
国际法学院坚持“全球化的视野,法律人的思维”的育人理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科研水平,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法学专业过硬的涉外法律人才。
科研创新团队
1.陕西省国际法学科“三秦学者”创新团队
【首席专家】王瀚(法学博士后,二级教授,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院长、国际法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
【团队成员】刘亚军教授、张光教授、孙尚鸿教授、吕江教授、张超汉副教授、周亚光副教授
【团队简介】2017年3月,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第二批“三秦学者”岗位特聘教授、特聘专家入选名单的通知》,王瀚教授成功入选第二批陕西省“三秦学者”岗位特聘教授,成为我省法学学科“三秦学者”岗位首位特聘教授入选者。2018年1月16日,陕西省国际法学科“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正式成立,成为西北政法大学第一支省级学术创新团队。团队致力于打造国际法学科的学术智库平台、对外交流平台和人才培养平台。
2.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前沿理论研究青年学术创新团体
【带头人】刘萍(法学博士后,教授,“陕西省第四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长安青年学者”)
【团队成员】孙尚鸿教授、张光教授、王泽林副教授、师怡副教授、张望平副教授、马海涛副教授
【团队简介】依托省级重点学科——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和省级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成立。创新团队于2013年1月19日正式授牌,成为学校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支青年学术创新团队之一。团队在国际法基本理论、极地与国际海洋法、国际航空法、国际贸易与投资法方面形成较为明确的学术研究特色,在国内外国际法学界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3.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重大国际法问题研究青年学术创新团队
【带头人】吕江(法学博士后,教授,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陕西)自由贸易区法律研究院副院长暨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
【团队成员】张超汉副教授、刘学文副教授、周亚光副教授、王兆平博士、蒋围博士
【团队简介】团队于2017年6月成立,在国际能源法、国际航空法、国际数字贸易法、国际环境法、国际海洋法等领域科研成绩突出,并在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研究项目中屡有收获,并在出版专著和发表学术论文方面成果丰硕。本团队目前已成为国际法学科学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的重要新生力量。
04
科研成果
国际法学院科研获奖一览表
序号 | 成果名称 | 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 | 作者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1 | 国际航空运输责任法研究 | 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 王 瀚 | 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 2014年 |
2 | 碳金融的法律再造 | 《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 | 涂永前 | 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 2014年 |
3 | 法国公共工程法律制度对中国的借鉴 | 欧洲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 杨蔚林 | 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 2014年 |
4 | 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 |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 王泽林 | 中国国际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航天科工奖” | 2014年 |
5 | 海洋权益论:中日东海争议解决机制研究 |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 王秀英 | 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 2014年 |
6 | 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 |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 王泽林 | 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二等奖 | 2017年 |
7 | 国际航空运输事故承运人先行付款制度研究——以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第28条为分析文本 | 《法律科学》2016年11月/6期(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17年第5期转载) | 张超汉 | 中国国际私法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 | 2017年 |
8 | 航空产品责任案件管辖权的确定:美国实践及其启示 | 《现代法学》2017年第5期 | 张超汉 | 中国国际私法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 | 2018年 |
9 | 国际航空运输事故承运人先行付款制度研究——以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第28条为分析文本 | 《法律科学》2016年11月/6期(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17年第5期转载) | 张超汉 | 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 2018年 |
10 | 国际航空产品责任研究 | 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 张超汉 | 中国国际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 2018年 |
11 | 能源革命与制度建构:以欧美新能源立法的制度性设计为视角 | 知识产权出版社2017年版 | 吕 江 | 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 2019年 |
12 | 论国际投资协定的可持续发展型改革 | 《法商研究》2017年第5期 | 张 光 | 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 2019年 |
13 | 涉外民商事审判中外国判例的适用问题研究 | 《法律科学》2018年第4期 | 孙尚鸿 | 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 2019年 |
14 | 国际航空产品责任研究 | 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 张超汉 | 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 2019年 |
15 | 国际航空产品责任研究 | 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 张超汉 | 首届“陕西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 2020年 |
16 | 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 |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 王泽林 |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著作论文奖三等奖 | 2020年 |
17 | 能源革命与制度建构:以欧美新能源立法的制度性设计为视角 | 知识产权出版社2017年版 | 吕江 |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著作论文奖三等奖 | 2020年 |
18 | 国际航空产品责任研究 | 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 张超汉 |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果奖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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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
“西北政法大学涉外型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结合国家对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结合我校“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旨在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法学专业基础扎实、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创新精神和开阔的具有国际视野、法律实践能力与外语应用能力强,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能够参与我国涉外法律实务、维护国家利益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涉外实验班开设“模拟联合国”(双语)、“英语模拟法庭竞赛” (双语)多门双语课程,聘请国际知名教授担任外教,部分课程实现全英文授课。在培养上,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英国埃塞克斯大学、美国杜兰大学、荷兰莱顿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国际著名高等院校开展合作交流。采取3+1培养模式,即本科3年在西北政法大学完成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涉外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硕士在第4年在境外完成法学专业硕士培养计划。
经过近十年的不断探索,涉外实验班已经培养了近300名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多名学生被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美国埃塞克斯大学等国内外著名大学录取。升学率达到近40%,就业率90%以上,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好评。
交流合作一览表
合作单位 | 合作协议 |
中国驻国际民航组织代表处 | 科研合作与人才培养协议 |
西安仲裁委员会 | 科研基地和横向科研合作协议 |
法律出版社法学学术分社 | 《“一带一路”国际法学术文库》和《全球治理国际法学术文库》出版协议 |
“一带一路”香港国际研究院 | 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与“一带一路”香港国际研究院合作框架协议 |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 共建“一带一路”国际法律事务研究中心暨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
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IR OBOR Lawyers Alliance (IR一带一路国际律师联盟) |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
西安仲裁委员会 |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资料中心合作协议 |
西安仲裁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路中心 |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与西安仲裁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路中心合作框架协议 |
西安国际港务区 | 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与西安国际港务区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 |
编辑:张晓情、张小仙
校对与审核:张迪
素材来源:国际法学院
西北政法大学
国家法治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首批“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
陕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全国法学高等教育“立格联盟”成员单位
西安高水平有特色高校“长安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