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陕教〔2021〕149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13123
在陕招生代码:8035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位于西安市,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于1997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学校占地1300余亩,在校生1.7万余名。设有10个二级学院,4个教学部,34个本科专业、20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顾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涵盖经济学、文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行业产业需求,以药学和商学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发挥企业办学的独特优势,积极服务地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组建了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批了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陕西省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陕西省中药制药关键技术重点研究室”等16个省厅级科研平台。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生物医药创新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是陕西省**民办高校建立的科技平台。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保障,学校2016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校园”,2021年被评为“省级示范院校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编:712046
学校网址:www.csiic.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财务处、二级学院、纪检委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招生就业处牵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宣传工作、录取和报到注册,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文化素质考试和制定录取办法等,二级学院协助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协助做好专业讲解和宣传接待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全校招生工作协调,纪检委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阳光招生网:zs.csiic.com
咨询电话:029-33814555、33813555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第八条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且尚未被录取。
第十条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10月11日8:30至10月13日24: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或陕西省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sneac.com),根据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和下岗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根据相关报考专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二条 考生于10月17日12:00前来校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文化基础考试于10月15日14:30—16:30进行。
第十三条 10月20日17:00前将参加我校测试考生名单及成绩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
第十四条 10月21日17:00之前我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校招生网(zs.csiic.com)公示。
第十五条 预录取新生于10月26日17: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及报到注册。10月26日17:00前未报到注册的新生,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多元选择,择优录取。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总分为6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总分300分,职业技能总分300分。
1.文化素质成绩
(1)普通高中毕业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等级折算:其中A级50分、B级45分、C级40分、D级35分,6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通用技术)折算总成绩为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
(2)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3)文化素质考试:采用一份综合试卷(考核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职业技能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须全部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二)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1.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总分600分。
2.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核算总分平行时,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院校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成绩(“特殊”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助学金3800元/人·年,一般困难助学金2800元/人·年;
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500元/人·年,三等奖300元/人·年;
步长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人·年,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元/人·年;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月发放酬金;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不超过12000元/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在学校网站(www.csiic.com)公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负责解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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