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对评选出的797项优秀成果予以表彰、奖励。此次评奖我校共20项科研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9项,成果普及奖1项,获奖层次和获奖类型较上届有所提升。同时,我校首次获得成果普及奖。
我校今年5月初启动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科研处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成果进行认真梳理,通过积极联系成果完成人动员报奖、举办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培训会、对网上系统填报内容精心审核、对纸质材料制作严格把关等措施,最终20项科研成果荣获佳绩。
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每两年评审奖励一次,设立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等四类奖项,旨在奖励陕西省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等学校教师、研究人员,提升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能力,推动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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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财大新闻网
编辑:朱禹诺
责编:耿戈
审核: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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