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西石大2022年考研复试方案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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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西石大2022年考研复试方案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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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西安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十督查组进驻陕西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查事关出行!这些人请主动报备即日起,专项整治严查……

清零≠零风险!疫情防控不能松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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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正式出炉

根据中省相关文件精神规定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

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我校实际制定出本方案

Now

让小油为你罗列其中重要信息

01

关于复试

(一)复试方式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请招生学院(系)做好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准备。

网络远程复试使用“钉钉云面试系统”进行(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相关考生需按要求自行准备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施,招生学院(系)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设施的配置及要求。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学校将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系)负责。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往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学历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2.应届考生: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 非全日制考生提供定向协议书。

5.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学历有问题的提交《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毕业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籍有问题的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各招生学院(系)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四部分,其中,前三部分所占分值分别为50分、30分、20分,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依据,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最终成绩按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比例进行折算。

1.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考核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测试范围为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笔试科目。测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随机抽取试题作答方式,测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须单独组织,测试范围为招生简章或招生学院(系)复试细则中公布的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有1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系)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测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随机抽取试题作答方式,测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④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察;⑤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语水平。

4.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由各学院(系)通过发放问卷形式组织实施,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成绩测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2.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70% (管理类联考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3×60%)。

3.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30%(管理类联考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知识测试50分+综合能力测试30分+外语水平测试20分。

4.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相关要求

1.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系)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 各招生学院(系)依据本单位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3. 各招生学院(系)组织安排复试。复试小组成员须在同一场所集中复试,复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4.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单独组织,时间不计入内)。

5. 网络远程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7人(含复试助理、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各1名)。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系)复试的教师要严格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的要主动报备。复试评委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系)须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集中统一管理。

02

关于网络远程复试

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的通知和疫情防控要求及学院实际情况,在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复试将于3月23日起陆续展开,请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1.复试平台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使用钉钉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钉钉软件,并注册两个钉钉账号(其中一个为初试网报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

2. 硬件设备

复试采用双机位:两个具有摄像功能的设备(电脑或手机)、使用台式机的考生需配备摄像头(视频传输工具)、 音箱(声音输出设备)和麦克风(声音输入设备),使用手机的考生,需配备手机支架。

主机位:置于考生正前方,用于复试时的音频视频传输;建议使用电脑作为主机位,须显示考生正面,拾取声音;须全程清晰显示考生面容以及双手。复试全程考生不得切换屏幕,不得佩戴耳机,不得遮盖耳朵。

辅机位:置于考生侧后方呈45°角1-2米处,须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复试环境和主镜头屏幕。

3.环境要求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不得出现其他人和其他声音;考生应采用宽带 WiFi 或稳定的4/5G信号接入, 如使用手机设备,需保持电量充足,防止意外来电;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二、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系)负责。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往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学历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2)应届考生: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非全日制考生提供定向协议书(样本见文末原文链接)。

(5)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并提交学历(学籍)校 验报告。

(6)考生亲笔签字的《西安石油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 生复试诚信承诺书》(样本见文末原文链接)原件及扫描件。

(7)各招生学院(系)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2.考生按照招生学院(系)要求,登录钉钉平台进行在线实人认证、确认考生信息、确认阅读《复试诚信承诺书》并提交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

3.复试助理线下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 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复试流程

1.考生须于复试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扫描下图二维码完成心理健康测试 (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考生编号),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2.考生根据招生学院(系)的相关通知,配合复试助理进行网络测试及模拟演练。

3.考生须提前1小时登录备考室:

(1)完成在线人证识别:考生手持相关材料依次在摄像头前展示,复试助理截屏保存(要求考生的完整头像和相关材料同时在画面呈现)。

(2)复试助理告知考生复试顺序(由复试系统随机生成)、复试流程和注意事项。

4.复试助理按照复试顺序依次邀请考生进入复试会场。

5.复试小组组长主持复试:

(1)确认考生身份,并要求考生在摄像头前展示准考证、身份证,复试助理截屏保存。

(2)要求考生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

(3)确认考生已知晓《复试诚信承诺书》内容,并亲笔签字。

(4)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开始各环节测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作答,如考生明示“答题完毕”,可提前结束。

6.复试结束后,离开复试会场。

四、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扫描下图二维码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或西安石油大学校医院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单,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西安石油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做到诚信考试。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考生确因实际困难无法满足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可填写《西安石油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困难考生申请表》(附件3),向招生学院(系)提出申请。

3.保持通讯畅通,网络远程复试前1-2天内,招生学院 (系)将联系考生进行网络测试及模拟演练,考生须提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4.考生复试过程要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如系统或网络出现状况,不要慌张,应立刻与复试助理联系,复试小组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5.复试过程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等,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否则视为违纪。

6.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请考生谨防诈骗。

03

关于调剂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各学科(类别)的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为非全日制,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提出调剂申请。

(二)调剂基本要求

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类别)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相关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3. 调入学科(类别)应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类别)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学科(类别)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专业学位调剂时,经济类综合能力与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 初试科目中含统考数学的学科(类别),原则上不接收未统考数学的考生调剂;初试科目含统考英语科目的学科(类别),原则上不接收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6.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学科(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7.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 在指标范围内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只接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调剂。

(三)调剂遴选规则

1.考生除满足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各招生学院(系)针对相关学科(类别)制定的专业性、学术性的选拔条件及其他业务要求。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招生学院(系)遴选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各招生学院(系)遴选条件的情况下,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4.各招生学院(系)应根据相关学科(类别)的发展方向、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等因素制定遴选条件,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5.各招生学院(系)制定的遴选条件须经研究生审核通过,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四)调剂工作程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学科专业及初试成绩要求。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信息。

3.招生学院(系)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申请调剂复试考生进行审核,遴选拟复试考生。

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学院(系)提交的拟复试考生进行审核,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给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学院(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调剂复试人员名单。

6. 相关学院(系)复试并确定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并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审核,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8.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04

关于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二)各招生学院(系)在每批次复试工作完成后须及时将复试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统计表按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

(三)学校将在各学科(类别)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并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xsyu.edu.cn/)公布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05

关于其他: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将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及时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二)招生学院(系)要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及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等,严格公开公示拟录取考生信息,受理考生申诉。

(三)招生学院(系)要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

(四)招生学院(系)要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充分发挥复试小组在民主决策、严格把关等方面的作用;要加强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五)学校将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动态调整相关学院(系)招生计划。

(六)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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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 研究生院招生办 西安发布等

摄影 | 马效锋 依米任江

编辑 | 邓勤勤

值班编辑 | 赵娜娜

责任编辑 | 邓勤勤

审核 | 高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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