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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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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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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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汉中,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1958年,为解决陕南基础教育师资和其他急需人才,汉中大学成立,1978年更名为汉中师范学院;1965年,适应三线建设战略需要,北京大学汉中分校在汉中设立,1978年北大分校撤离后,在原址建立陕西工学院;2001年,汉中师范学院与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陕西理工学院,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陕西理工学院更名为陕西理工大学。2019年学校在陕西省内实现一批次本科招生。

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36.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68.49万平方米。现设有15个学院和2个教学实验实训中心,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61个本科专业,全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

现设有15个学院和2个教学实验实训中心,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61个本科专业,6个省级重点学科(特色学科)。拥有1个省部共建类国家重点实验室——秦巴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培育)、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文科哲学智库、1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基地、1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拥有29个省级研究中心和服务平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1亿元,馆藏图书223.53万册。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127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32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44人,二、三级教授14人。柔性引进院士5人(其中双聘院士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青”1人、国家“优青”1人。入选陕西省省级人才项目10余人。现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曾宪梓教育基金、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陕西省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获得者40余人。

学校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十三五”以来,先后承担、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77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37项,发表学术论文5395篇,其中高水平论文1878篇,出版著作和教材447部,获得授权国家专利2282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39项;获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2个。《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陕西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为“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优秀期刊”。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研究生教育支持与投入力度,坚持“开放办学”理念,主动对接国家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本硕连读、双学位等各类交流学习项目。常年聘请外籍专家及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讲学,促进了学校的学术交流与对外融合。

陕西理工大学始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抓“双一流”建设重大机遇,坚持内涵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治理体系建设,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努力创建以教师教育和工程教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实现学校事业发展新突破。

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650余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50余名。

各学科、类别具体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和招生依据教育部考试管理规定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要求将全部学籍及人事档案调至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安排进行学习。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具体时间以录取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均不得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按照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对报考教育硕士的生源限制为: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三年以上一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任教师。

(2)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生源不得为大专(及以上)各类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

(3)不接受同等学力身份的考生跨专业报考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

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7.全日制类别的所有考生拟录取后都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在职报考全日制类别的考生必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工作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审批登记表”原件(模板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并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能保证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或按时转入档案的,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8.所有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

9.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陕西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模板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就业协议书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10.报考我校会计专硕、教育专硕、化学学硕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优良;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一篇。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是陕西省内的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则可在本科所在学校考点或我校考点报名,陕西省内的社会考生原则上均在我校考点报名;陕西省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当地报名并参加现场(网上)确认以及初试。所有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准确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信息为准。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报考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考我校但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7)最终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发文件为准。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或者“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已注册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但通过报考单位核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在研招网上缴纳报名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考试安排等事项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预计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信息为准。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预计为2022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信息为准)。《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后请妥善保管,初试成绩查询、复试中还需使用)

六、复试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按国家A区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比例可以适度扩大。

(三)复试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地点: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详见复试通知。

(五)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跨专业或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须达到及格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其他事项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6.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考生初试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中下旬。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为2年(最长学制原则上不超过3年),其余学科学制均为3年(最长学制原则上不超过4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均为3年(教育硕士最长学制原则上不超过4年,其余学科最长学制原则上不超过5年)。

(二)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7000元/生/年;

专业型:会计硕士12000元/生/年;其余专业学位研究生8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2000元/生/年。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奖助学金类别及覆盖面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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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宿

学校有专门的的研究生公寓楼,配备空调、洗衣机、饮水机、咖啡机等生活设施。住宿一般为3-4人一间,住宿费为1000元/生/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对确有住宿需求的,学校将根据宿舍空余情况和学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安排。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20

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大学

学校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

邮政编码:723000

联系人:杨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916-2641564

QQ群:398747246(学硕),741671350(专硕)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snut.edu.cn/

注:导师情况可在我校各学院网页上查询;往年试题可联系研招办获取。

涉及报名、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最终以教育部2023年研招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十三、其他

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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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

各招生专业初、复试参考书目

各招生专业联系方式

01.新增招生专业

我校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新增硕士专业授权点5个,相关专业信息及初试科目如下表,更具体的招生要求、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联系方式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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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考试科目变化

050101文艺学、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调整为620理论基础、820外国文学史。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3汉语言文字学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调整为620理论基础、821语言基础。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调整为620理论基础、822中国文学史。

0703化学调整为一级学科招生,各方向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均为630无机化学、831有机化学 。

071005微生物学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调整为640普通生物学、840细胞生物学。

03.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调整

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1253会计、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855机械、085801电气工程、085802动力工程。

04.招生专业方向调整

0858能源动力按照领域招生,分别为085801电气工程、085802动力工程,考试科目不变,毕业证书专业分别为“电气工程”“动力工程”。

0703化学按照一级学科招生,下设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四个方向,毕业证书专业为“化学”。

温馨提示

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不提供各专业考试大纲。考试内容及题型可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范围,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陕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招生专业联系方式、QQ群请查看招生简章附件。

研招办电话:0916-264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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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理工大学研招办

编辑:孙丹

审核:马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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