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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公告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2019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毕业未满3年(从取得硕士学位到录取当年9月1日)的硕士研究生。
(三)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需满足下列条件:
1.应届硕士研究生能按期获得硕士学位;
2.报考导师为校内导师;
3.应届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或CSSCI刊源)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申请时若未正式出版,须出具录用证明,报考当年5月1日前须正式出版);往届硕士研究生自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来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或CSSCI刊源)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SCI收录1篇。
二、招生计划
本次招生计划为20名。
三、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限于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博士点学科(不含自设二级博士点学科)。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为学术型者,所属的一级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所学专业为专业学位者,其专业或所对应的一级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四、申请程序
(一)考生个人申请
参加2019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向申请学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相关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1.《西安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2份;
2.《西安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2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一式2份;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复印件为一式2份;
6.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SCI等检索证明或录用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为一式2份。
7.申请学科专业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各2份(其中1份可为复印件,由学院留存);
8.个人陈述书一式2份。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9.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资格审核
考生申请材料经报考导师审查签字后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及其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获得综合考核资格。
(三)综合考核
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以考生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的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五、录取工作
1.相关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确定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全部申请人的科研学术情况、考核成绩和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为3天。
2.学院公示结束后,于11月30日将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连同考核组相关表格及材料报研究生院。
3.综合考核通过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12日-3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否则取消申请资格。
①网上报名须在备注栏填写“申请-考核”,否则视申请无效。
②网上报名须填报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考试科目。
4.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人事档案须于2019年5月1日前转入学校,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5.学校结合综合考核结果、网上报名及转档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6.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西安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北院教学主楼1-213室
联系电话:029-85583845
(二)各相关学院联系方式:
一级学科 | 所在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史老师 | 029-85583835 |
机械工程 | 机械工程学院 | 聂老师 | 029-85583159 |
土木工程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029-85583153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 王老师 | 029-85583176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地质与环境学院 | 高老师 | 029-85583188 |
矿业工程 | 能源学院 | 聂老师 | 029-85583143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安全科学与工程 学院 | 刘老师 | 029-85583197 |
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公告
一、申请条件
1.本科阶段已获得学士学位,硕士阶段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综合素质良好,具备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
3.学位课成绩优良(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重修记录;
4.对于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习成绩限制。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刊源)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国内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1篇论文被SCI、EI、SSCI、AHCI等收录;
(2)出版专著1部(前3名);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项(前2位);
(4)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持有证书)。
5.身心健康。
二、招生计划
本次招生计划为20名。
三、申报专业
报考学科限于硕士阶段所在学院的博士点学科或所在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所属学科,报考导师限于校内导师。
四、申请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向申请学科所在学院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相关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1)西安科技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一式2份;
(2)西安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2份;
(3)申请学科专业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各2份(其中一份可为复印件,由学院留存)
(4)发表的论文、论文收录证明、专著、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学科所属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继续参加相关考试与考核。
3.由一级博士点学科所属学院组织专家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与综合考核均需给出百分制成绩。考核合格者经报考导师同意后,由考核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合格名单及前三项申请材料(一式1份)于11月30日报研究生院。
4.考核通过的硕博连读考生须于2019年3月12日-3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否则取消申请资格。
5.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6.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获得批准后,终止硕士阶段的培养,于下学年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7.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者,若中途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博士阶段学习,经导师和学科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后,按照原硕士学科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培养。
党委宣传部
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席杰
责编:李波
审核:曹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