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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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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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渭南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多科性应用型地方高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渭南师范专科学校与渭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学校地处渭水华岳之间的渭南市,现有朝阳、西岳、汉马、富平四个校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亿元,馆藏图书215万册,电子图书120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5个,数字资源实现学科全覆盖。学校建有陕西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现有教师1169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41人,博、硕士学历教师614人。拥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等重点(特色)学科。建设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

1.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授予学位门类

学制

学费(元/学年)

会计学

40

管理学

二年

4500

汉语言文学

50

文学

二年

3500

英语

40

文学

二年

4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0

理学

二年

45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0

理学

二年

4500

学前教育

100

教育学类

二年

4500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2020届)毕业生以及2019、2018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登录渭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wnu.edu.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渭南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报名材料于2020年8月25日18:00前发送到招生办邮箱(wnsfxyzsb@163.com),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招生办在接到邮件24小时内会确认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及时与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913-2136900、2133210。

1.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确认的《渭南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本人本科新生录取名册(需加盖本科学校招生部门公章)。

(6)本人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扫描件。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清晰扫描,并统一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打包,大小在50M以内,未按要求报名或材料虚假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2.考核程序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并于2020年8月30日前在渭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办官微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2)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专业面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四.录取和入学

1.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学校按照考生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渭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办官微公示7天,公示无异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wnsfxyzsb@163.com邮箱。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渭南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

其中,《渭南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需交到报到点,由学校留存。

3.学生管理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4.保障与监督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913-2136900,2133210,2133998,2133342

招生信息网:http://zsb.wnu.edu.cn/

学校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师范学院

备注:获取报名表请点击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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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务处

编辑:曹旭 张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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