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体育考试内容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由体育与健康课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组成。
(二)统一考试
考试项目:
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游泳200米(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2:立定跳远、50米跑(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3: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学生自选一项)。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立定跳远
50米跑
单杠引起向上(男)
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前掷实心球
篮球技能(1)
篮球技能(2)
排球技能
足球技能
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统一考试成绩45分。
(一)平时考核计分办法
1.平时考核满分为15分,每学年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
2.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遵循《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标准,且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必须要有原始考核资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执行,必须与各校每年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3.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
平时考核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体育与健康课成绩=(3年体育课成绩之和÷3)×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之和÷3)×9%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评价方法计分。
(二)统一考试计分办法
1.统一考试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考试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安排,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同一县(区)的考生应当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测试完成。
2.考试方法参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方法说明》规定测试方法及操作要求进行。考试计分方法按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查询各单项得分。
3.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统一考试总分(满分45分)=〔项目1(满分100分)+项目2(满分100分)+项目3(满分100分)+项目4(满分100分)〕÷4×45%
(三)免试考生
对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和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各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免考和考评、计分办法。2021年起,考生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全面取消。
(四)缓考考生
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缓考手续;除因临场伤病外,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具体缓考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不同类别考生的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1.女生特殊生理期。填写《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3),缓考考生、现场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均须签字,经县(区)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
2.考生临时伤病。办理程序同上,但必须出具二级甲等或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
来源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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