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很富的人,他是个国王,名叫美戴斯。他有一个小女儿,除我以外,谁也没听说过她。她的名字也许我根本不知道,也许完全忘掉了。因为我喜欢给小姑娘取怪名字,所以我就叫她金玛丽。
这位美戴斯国王非常喜爱金子,爱金子胜过爱世上任何东西。他珍视他的王冠主要因为它是用贵重的黄金做的。如果有什么别的东西让他喜爱,或者说喜爱的程度相当于他喜爱金子的程度的一半,那就是这个在他座椅周围玩得兴高采烈的小女孩了。但是美戴斯越爱他的女儿,他追求财富的欲望就越强烈。这个蠢人以为他能够为宝贝女儿做的最好的事,就是把开天辟地以来最大的一堆黄灿灿亮闪闪的金子留给她。因此,他所有念头和所有的时间都放在这唯一的目的上。如果他碰巧看到金色的晚霞,他就希望这些云彩是真正的金子,并且他能够把这些金子和云彩安全地塞进他牢固的箱子里。当小金玛丽手里抱着一束金凤花和蒲公英跑来迎接他的时候,他常常说:“嗨,嗨,孩子!要是这些花像它们的外表那样,都是金子的话,那才值得摘下它们来呢!”
然而,在他早先还不是那么疯狂地追求财富的时候,美戴斯国王非常喜爱鲜花。他有一座花园,花园里种着世人所曾经看到过或闻到过的最大最美和最漂亮的玫瑰。这些玫瑰依旧种在花园里,就像美戴斯国王过去整天地观赏它们,嗅它们香味那时候一样的大,一样的可爱,并且一样的芬芳。但现在,如果他观望它们的话,那只是在计算如果这无数玫瑰花瓣中的每一瓣都是薄金片,这花园将值多少钱。而且虽然他曾经爱好过音乐(且不管关于他的耳朵像驴子的耳朵这种传说),但是现在可怜的美戴斯的唯一音乐只是金币互相敲击的丁当声。最后(就像人们如果不注意把自己变得愈来愈聪明,那他们就一定会变得越来越愚蠢一样),美戴斯变得极端地不近情理;他对于不是金子的东西,几乎连看一看、摸一摸都受不了。因此,他养成了习惯,每天要在一间黝黑阴沉的房间里,在地下,在他王宫的地窖里花费大部分时间。他的财富就保藏在这里。每当美戴斯要寻找特别的快乐的时候,他就到这阴沉的洞穴里去,其实它比一所地牢好不了多少。他在这里仔细地锁上门,然后拿出一袋金币,或者一只像洗脸盆大小的金杯,或者一根沉甸甸的金条,或者许多金沙,把它们从房间的阴暗角落拿到狭长的阳光下,这阳光是从地牢似的窗口处射进来的。他珍视阳光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没有阳光的帮助,他的财宝就不能闪光。于是他就计算起袋子里的金币;把金条向上抛去,当它落下来时接住它;把金沙捞起来从手指缝中滑下去;望着擦得晶亮的金杯四周映照出来的他自己可笑的脸容;并且低声自言自语道:“哦,美戴斯,富有的美戴斯国王,你是多么幸福的人啊!”但是从金杯光滑的表面照出来的他的脸容一直在向他打哈哈,看到这样子真令人可笑。这脸容似乎觉察到他愚蠢的举动,并且要淘气地取笑他。
美戴斯自称为幸福的人,但他觉得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幸福。他的欢乐的顶点是永远达不到的,除非整个世界成为他的宝库,并且全世界都装满了应该全部都属于他的黄金。
现在,我用不着提醒像你们这样聪明的小百姓,在很早很早的古时候,当美戴斯国王活着的时候,那时所发生的许许多多事情,要是发生在今天我们的土地上,一定会被认为不可思议。另一方面,现今所发生的许许多多事情,不但我们觉得不可思议,古时候的人们也一定会对这些事情目瞪口呆。总之,我认为,我们的时代比古代更稀奇古怪,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必须把我的故事讲下去。
一天,美戴斯像通常一样正在他的宝库中作乐,这时候他看见一个影子落在一堆堆的金子上面。他抬眼望过去,突然间他所看到的竟是一个陌生人的形象,这陌生人站在明亮而狭长的阳光中!他是个年轻人,脸容红润,令人愉快。究竟这是由于美戴斯国王的幻想使一切事物都蒙上一层黄色呢,还是由于别的什么原因,他总觉得这陌生人看着他笑的笑容中含有一种金色的光芒。当然,尽管陌生人的身影遮断了阳光,但是现在有一道比以前更加明亮的光线照在所有堆起来的财宝上,连最远的角落也受到这光线的照耀。而当这陌生人笑起来的时候,就好像喷射出火舌并且进发出火花一样,一切都被照亮了。
美戴斯知道他曾经仔细地用钥匙把门锁上,而且一般人的力量决不可能破门而入,到他的宝库中来,因此,他断定来人一定不是世间的凡人。他究竟是谁,这是用不着告诉你们的。在那时候,地球还是个新事物,被认为是赋有超自然力量的神常常会降临,而这些神常常半开玩笑半当真地关心男女和儿童的忧患与欢乐。美戴斯在这以前遇到过这样的神,因而再遇到一位神自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快。这陌生人的神色如果不算是慈悲为怀的,也确实是非常和气,非常善良的;如果怀疑他怀有什么恶意,那完全是没有根据的。很可能,他的降临是要帮美戴斯一个忙。那么,除了增加美戴斯的累累宝藏之外,还有什么忙好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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