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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推出

《是什么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

学生资助主题宣传片

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短片通过讲述五位学子

汗水书写青春

青春点亮未来的励志故事

展现了国家资助的积极成效

以及青年学子初心践使命的

向上精神

一起来看

《是什么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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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国家目前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为让每一位学子

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小妮今天为大家带来

最系统,最全面,最暖心的

川文理资助政策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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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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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资助政策简介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学生按学年进行申请,实行差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秋季学期学校启动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同时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系统中申报。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学生按学年进行申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秋季学期学校启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在参评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同时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系统中申报。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500元、3300元和2100元三个档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在申请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并于规定时间内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系统中申报。

4、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9月,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9—11月。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6、

基层就业学费奖补

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 3 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 6000 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7、

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具体事宜,可向就读高校进行咨询。

8、

新生入学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新生入学资助。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1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9、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工作岗位分为(A类)每月工作时间达到34-40个工时的岗位,每人500元/月;(B类)每月工作时间达到27-33个工时的岗位,每人400元/月;(C类) 每月工作时间达到20-26个工时的岗位,每人300元/月。临时岗位(D岗)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薪酬原则上为每小时12元。每人每月临时用工酬金不得超过300元。固定岗位申报、核定工作一年进行一次。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不录用在上一学年内有二科及以上补考的学生和因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9月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10、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用于资助学生。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就读高校咨询。

(1)临时困难补助

为切实有效地解决我校学生的临时困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次性经济补助。旨在帮助因学生本人或家庭遇到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活暂时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生临时困难的程度,给予1000元-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

(2)校内奖学金

a. 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成为具有“三心四能五复合”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而设立。申请对象为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按上学年的学生考试、考查(以学生第一次成绩为准)和对学生的量化考核排名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人数的2%评定,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人数的3%评定,每人每年1500元;三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人数的5%评定,每人每年1000元。

b. 技能赛奖学金

主要奖励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者。奖励标准根据获奖级别、获奖等级等给予200元-4000元不等的奖励。

c. 培优奖学金

学校对于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发明、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100元-1000元不等的奖励和表彰。

d. 考研奖学金

主要奖励当年考取了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奖励标准为:一次性奖励800元/人。

(3)学费减免

符合国家政策性减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减免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

(4)助力成长资助

a. 创新创业奖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项目竞赛、项目立项,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等次奖的团队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100元-4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金。对在校期间学生申请创办的公司(准公司、工作室)等经营服务实体、毕业5年内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2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凡吸纳我校毕业生就业(含合伙创业)的学生创业公司、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分类孵化,给予1000元-3000元不等的资金扶持。

b. 学生应征入伍奖励

奖励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标准为:本科1000元/人,专科800元/人。

c.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对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的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1500元/人。

(5)公益类资助

众筹制青春助困金。“众筹制青春助困金”是四川文理学院团委2006年发起、由全校学生自愿筹集的基金,该基金专项资助遭遇困难的在校中国籍学生。申请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学生本人突患重病或遭遇意外事故而家庭无力支付其治疗费用的、学生本人遭遇其它问题致使生活存在困难的均在此资助范围内。孤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双亲丧失劳动能力、单亲且家庭无其它经济收入、国家级贫困县农村多子女家庭学生可优先获得资助。学生可根据情况进行申请,可获得200元-5000元不等的资助。

12、

社会资助

宁夏燕宝奖学金是宁夏宝丰集团·燕宝慈善基金会设立的针对宁夏14个区县、8个乡镇户籍考入全国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新生实施全覆盖的奖励资助项目(全日制高等院校名单以基金会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奖励4000元,连续奖励4年。

我校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818-27970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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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视频| 四川省教育厅

编辑| 邹云诗 刘斯佳

审核|杨柳 尹亮 吴佳恒

终审| 吴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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