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的网络安全武功秘籍我想大家应该修炼的差不多了!小编今天要分享另外一套网络安全武功秘籍。俗话说“多多益善”,多学一些东西对我们肯定是有好处的。大家把这一套的修炼成功了,再结合上一套的,那就可以走遍江湖都不怕了。话不多说,小编现在要修炼了,大家也赶快修炼吧!
网上陷阱识别
如何防范网络谣言
1. 注意辨别信息的来源和可靠度,通过经第三方可信网站认证的网站获取信息。
2.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 及时举报疑似谣言信息。
如何防范网络诈骗
1. 不贪便宜,仔细甄别,严加防范。
2. 使用安全的支付工具。
3. 不在网上购买非正当产品,如手机监听器、毕业证书、考题答案等。
4. 不要轻信以各种名义要求你先付款的信息,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不向他人透露本人证件号码、账号、密码等。
如何防范钓鱼网站
1. 通过查询网站备案信息等方式核实网站资质的真伪。
2. 注意防护软件弹出的警告和提示信息。
3. 要警惕中奖、修改网银密码的通知邮件、短信,这很可能是钓鱼网站设置的陷阱。
如何准确访问和识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
1. 通过“. 政务”和“. 公益”等中文域名访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
2. 通过查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两类网站标识识别,该标识位于网站所有页面底部中间显著位置。
如何防范网络传销
1. 在遇到相关创业、投资项目时,一定要仔细研究其商业模式。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请提高警惕。
2. 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
网上受骗后该如何减少自身的损失
1. 及时致电发卡银行客服热线或直接向银行柜面报告欺诈交易,监控银行卡交易或冻结、止付银行卡账户。
2. 对已发生损失或情况严重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构报案。
3. 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举证工作。
移动终端安全
如何安全地使用Wi-Fi
1. 关闭设备的无线网络自动连接功能,仅在需要时开启。
2. 警惕公共场所免费的无线信号,应特别注意与公共场所内已开放的Wi-Fi 名称类似的信号很可能是钓鱼陷阱,尽量不要在公共场所进行网银操作。
3. 修改家中无线路由器默认用户名和密码;启用WPA/WEP 加密方式;修改默认SSID 号,关闭SSID 广播;必要时可启用MAC 地址过滤;无人使用时,关闭路由器电源。
如何安全地使用智能手机
1. 设置锁屏密码。
2. 不要轻易打开陌生人发送至手机的链接和文件。
3. 在QQ、微信等应用程序中关闭地理定位功能,仅在需要时开启蓝牙。
4. 经常备份手机数据。
5. 安装手机安全防护软件,经常对手机系统进行扫描。
6. 不要见Wi-Fi 就上,见码就刷。
7. 到权威网站下载手机应用软件,并在安装时谨慎选择相关权限。
8. 不要试图破解自己的手机。
如何防范“伪基站”的危害
1. 当用户发现手机无信号或者信号极弱时仍然收到了推广、中奖、银行等相关短信,则用户所在区域很可能被“伪基站”覆盖,不要相信短信的任何内容。
2. 不要轻信任何号码发来的涉及银行转账及个人财产的任何短信,不向任何陌生帐号转账。
3. 安装手机安全防护软件,以便对收到的垃圾短信进行精准拦截。
如何保护手机支付安全
1. 随身携带手机,建议手机支付客户端与手机绑定,使用数字证书,开启实名认证。
2. 从官方网站下载手机支付客户端和网上商城应用。
3. 使用手机支付服务前,按要求安装专门用于安全防范的插件。
4. 登录手机支付应用、网上商城时,勿选择“记住密码”选项。
5. 经常查看手机任务管理器,检查是否有恶意程序运行,并定期扫描系统。
法律法规知识
即时通信工具(如微信、腾讯QQ 等)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承诺遵守哪些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4 年8 月7 日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除哪些情形外,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个人隐私造成他人损害的,需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以下情形除外:
( 一) 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
( 二) 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
( 三) 学校、科研机构等基于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
( 四) 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 五) 以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
( 六) 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或使用的账号名称不得出现哪些情形
2015 年2 月4 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任何机构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网上的哪些行为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1. 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2. 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现行《刑法》中,专门规定了哪两个关于计算机犯罪的罪名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禁止从事哪些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
(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 二)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 三)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 四)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 五)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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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云升
图片来源网络
制作/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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