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政策下的
招生规定
聚
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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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考进入百日倒计时。2月24日,教育部公布了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这些政策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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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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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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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如何分配招生名额?
1
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
2
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三个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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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招生工作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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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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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杜绝招生出现“猫腻”?
“
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禁令
”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不得超越职权制定招生办法或照顾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项目范围;不得划转计划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等禁令。
“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
”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中央部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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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高校考试招生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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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招录信息安全如何保障?
A
严防考生信息数据泄露
切实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保管、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防止考生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要通过严格工作权限、定期校验等措施,严防数据信息泄露。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以谋取非法利益。
寄语:在任何情况下,遭受的痛苦越深,随之而来的喜悦也就越大。——奥古斯狄尼斯
相信自己,加油
信息来源:阳光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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