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四川省教育厅召开高考综合改革新闻通气会,介绍我省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情况,并对《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邹瑾作主旨发布。
高考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改革专项工作组,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施方案》积极借鉴前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成功经验,充分考虑四川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经过多轮调研、反复修改后形成,经报中央改革办备案审定,教育部2022年6月13日批复同意。
四川省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八省区之一,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的重要指示,以“两依据一参考”为高考招录评价导向,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通过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改革、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和科学选拔人才。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既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保障。在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方面,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和选择考。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等14门科目,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考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成绩以分数呈现。在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方面,从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评价使用三方面进行了明确。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
改革考试模式和高考招录工作,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大亮点。《实施方案》明确,从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即“两依据一参考”。改革后,不再分文理科,实行“3+1+2”改革模式。“3”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一考试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1”和“2”为选择考科目。“1”就是考生在物理、历史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以原始分呈现。“2”就是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3+1+2”模式有利于“国家选才、高校选生、考生选科”。
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又一突破。《实施方案》明确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合理安排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模,发挥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的作用;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通气会由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刘立云主持。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昌宏;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戴作安;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总督学傅明和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院长丁念友围绕“3+1+2”模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生发展指导、志愿和招录模式等方面,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四川日报记者: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是什么?
戴作安: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服务国家和区域人才培养战略。
基本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导向。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多样化的发展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着力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国家选才、高校选生、考生选科”有机统一,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选拔高素质人才。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完善招生制度体系,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科学选拔人才。逐步完善多元评价方式,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增加学生选择权,扩大高校自主权。增强高等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协同育人,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选拔机制。
——坚持系统综合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正确处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教育综合改革的关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统一高考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改革目标: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光明日报记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合格考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合格考和选择考的区别是什么?
崔昌宏:首先,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考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其次,合格考各科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应届生只有通过合格考,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考。合格考科目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同时也是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
最后,合格考和选择考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考的目的是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可以称为“强化基础”;选择考的目的则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可以称为“突出个性”。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考是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共计3门科目。
三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考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要求;选择考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的综合要求。
四是成绩呈现不同。合格考科目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合格考成绩长期有效。选择考中,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选择考成绩当年有效。
五是考试时间不同。合格考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中阶段相应课程教学任务结束时进行,首次考试安排在高一下学期末进行,高三上学期末完成。成绩不合格的应届生在校期间可参加补考。选择考自2025年起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紧随全国统一高考之后进行。
四川教育电视台记者:高考实施“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戴作安:“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1种固定组合。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四川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如何强化对各地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督导考核,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傅明:2018年,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指导意见》,明确把地方政府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今年,省政府将“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督查室将各地高考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纳入2022年度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体系。
近年来,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加大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地高考综合改革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酌情及时进行通报,督促**。今年5月,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牵头,会同省委保密办等6部门,组建了11个督查组对21个市(州)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进行了全覆盖督查,以督促改,总体反映效果良好。
下一步,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将继续强化对市、县政府履行相应职责的督导。特别是对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化解大班额、招考机构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并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强化问责、限期**,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封面新闻记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志愿设置有什么变化?
丁念友:从2025年起,高等学校将按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别录取。按“院校+专业组”,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提前批及特殊类型除外)。投档录取只分层次、不分批次,同一层次按照考生总成绩分时分段进行。按照《实施方案》,高等学校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在志愿设置上: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将主要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的组合方式,适当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满足考生志愿填报需求。考生志愿填报不分批次,按照考生总成绩分时分段进行。具体志愿数量及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置等将另行公布。
来源: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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