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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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的公告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各位校友,社会各界人士:

为完整真实反映办学历程,全面系统展示办学成果,深入挖掘办学文化资源,更好地留存历史记忆,讲好眉职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眉职精神,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和校友及其家属、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校史资料、实物和信息,筹建校史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 集 内 容

01

1927年春——1929年秋

眉山职院

凡属1927年春建校以来,与眉山国民师范学校

02

1939年秋——194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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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专区师资训练班

03

1942年2月——194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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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立眉山师范学校

04

1950年1月——195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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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立眉山师范学校(含四川省立眉山农业学校)

05

1951年7月——195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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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西眉山师范学校

06

1952年11月——200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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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师范学校

07

1958年7月——1970年10月

眉山职院

四川省乐山专区农业学校

08

1972年10月——198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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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地区农业学校

09

1985年5月——199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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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农业学校

10

1997年9月——200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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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农业学校

11

1979年3月——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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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交通技工学校

12

2009年——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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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01

2002年4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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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校史资料及实物等,均在征集范围之内(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陈列史料实物和信息征集清单》)。

征 集 时 间

从即日起到2022年底,学校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集中接收校史资料、实物和信息。从2023年开始,转为零星接收。

征 集 方 式

(一)无偿捐赠

对具有一定价值的校史资料和实物,学校采取无偿捐赠方式。无偿捐赠坚持自愿原则。

(二)补偿购买

对具有较大价值,保存维护者付出人力、物力、财力较多的校史资料和实物,学校甄别后可采取补偿购买方式,向保存维护者支付适当的保存维护费。

(三)代管与复制

对珍贵的校史资料和实物,保存者不愿无偿捐赠或补偿出售原件的,学校校史馆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书),或复制后返还原件。

提 交 方 式

(一)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的文章,保存的在校期间工作的照片、音频、视频等轻型史料可以纸质邮寄或电子档方式送寄,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送达学校。邮费和交通费由学校承担。

(二)对有较大价值或珍贵的校史实物,或年事较高、书写不便的老同志、老校友,或有要求上门办理的,可由学校派专人前往征集、运输、复制或记录整理。

表彰与奖励

(一)学校向无偿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展出时可视情况注明捐赠者身份。

(二)对捐赠价值较高的史料、实物等,学校可视具体情况举行捐赠仪式。

(三)对热心支持、帮助学校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推荐、提供其有关线索,并进行沟通、协助征集的人士,学校将致感谢信或颁发专用纪念品。

征集年限及要求

(一)征集年限

1927年至今。

(二)征集要求

1.征集内容主要以文字、图片、音像和实物为主。提供者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能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激发广大师生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工作、学习的热情。

2.提供校史资料和实物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物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回忆文章请在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在校时间与单位、在校时的职称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其 他

(一)凡无偿捐赠具有较高价值校史资料、实物和信息者,捐赠者可优先、无偿利用所捐赠的校史资料,并可优惠利用校史馆全部开放档案资料。

(二)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文史资料,档案馆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档案馆将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三)对于所有征集的校史资料、实物和信息等,无论大小,将一律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接受提供者的监督。

(四)所有征集到的校史资料、实物和信息均属学校所有(双方签订有代为保管协议的除外)。

(五)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各届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我校校史资料征集活动,提供各种征集线索和校友联系方式,共同为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未尽事宜,可致电垂询。

眉山职院

眉山职院

联系电话(座机):028-38201430

联系电话(手机):17388329426

联系人姓名:张若梅

联系电子邮箱:192671310@qq.com

学校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邮政编码: 620020

咨询联系QQ号码:192671310

咨询联系微信号码:wxid_1n4ua2uo5e5j22

学校官网地址:http://www.msvtc.net/

学校官微信址:msvtcwx(眉山职院)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9日

附件: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陈列史料和实物征集清单

一、校外资料和实物征集清单

(一)中央、省市(地)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音像资料、题词、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二)各个时期上级机关制发的有关学校重要事项的文件(建校、更名、建设、发展、改革、成就、迁址、撤销、合建等相关文件)。

(三)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著名学者、领导干部、省级和国家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对国家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实业家和企业家、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人物的相关资料(照片、证书、音像资料、传记、著作、成果、信函、书报刊物等)。

(四)校外媒体报道关于学校情况的报纸、刊物、新媒体网址、简报(通报)、音像资料等。

(五)学校和个人各个时期参加国内外大型庆典活动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纪念品等。

(六)学校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个人收到的各类奖章、奖牌、奖杯和祝贺函电(如贺词、贺信题词、锦旗)等。

(七)其他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二、校内资料和实物征集清单

(一)1927年来现存的,尤其是部分老教师、老校友及其家属个人保存的实物,主要包括具有历史代表性和现代展示意义的老旧教具、老旧实验仪器设备设施、老旧办公用品、老旧生活用品、老旧学习用品、老旧牌匾、碑石(文)等实物,体现教具、教材、实验仪器设备等演变过程的实物,反映学校重要科教成果、社会服务成果、荣誉成果的实物等。

(二)1927年来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报》除外)、图书、教材、书籍、画报、画册、史志、小册子,各部门和教学单位制发的印刷品样本(包括实习大纲、实验指导书、考卷和教材等)。

(三)1927年来学校各发展时期历任领导的照片、任命、聘任、工作、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包括其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日记、教案、文章手稿、信函以及个人活动照片和使用过的典型实物等)。

(四)1927年来教职工及校友在校期间或参加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出国考察访问等)形成的文档(含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通知等)、奖品、纪念品和照片、音像资料等。

(五)1927年来学校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印章、校徽、校标、个人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毕业分配派遣证等)、纪念章、票证、录取通知书,及具有时代特色或代表性的笔记本、教案等。

(六)1927年来尤其是1949年前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生花名册、毕业师生间赠言、题录、毕业纪念册等。

(七)离退休老同志和历届校友赞誉学校及学校有关人、事的感想、诗歌、散文、书法、绘画、美术作品、回忆录等。

(八)校歌、校训、带有各个时期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九)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史料和实物。

(十)除以上未详细列及外,必要时还将针对专项工作和定点人员开展专项陈列史料实物和信息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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