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院关于落实成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第10号通告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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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航院关于落实成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第10号通告要求的通知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落实成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第10号通告要求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9月13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0号)和《成都市龙泉驿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学计划和进度稳步实施线上教学,请相关教师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学生教育等工作。

二、未返(到)校学生按要求继续暂缓返(到)校,具体返(到)校时间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所有学生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私自提前返(到)校。

三、居住在龙泉驿区(中高风险区除外)的教职工、合作企业员工、校区内施工人员可到校正常上班和施工,到校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两点一线”(学校—居住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其他区域的教职工原则上居家办公。

四、在校学生“非必要不离校”“离校不离龙泉驿区”,出校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离校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并仅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中高风险区除外)内活动。

五、继续加强校门管控(含成航嘉苑3号门),无关人员不得入校。所有进校人员严格执行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首次进校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亮码、扫场所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六、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活动,校内原则上不举办线下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图书馆、游泳馆、体育馆等场所继续暂停开放,食堂暂不提供堂食。

七、全校师生员工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自觉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按属地要求和学校安排做好核酸检测、个人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个人情况。

八、请各单位(部门)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值班值守,做好防疫知识宣传引导、信息发布管理和校园服务保障工作。

学校后续将根据属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做好动态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审核:党委宣传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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