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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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并于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6月15日上午,院党委在一号教学楼六层会议室召开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议,与会同志集体学习研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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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院党委书记张珂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张珂书记指出,教育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教育基本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凸显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完善了教育方针,充实了教育内容,对于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学院各职能部门、各系要把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注重将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扎根中国大地办社会主义大学,切实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全面增强依据教育法保障推动教育改革、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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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学院各职能部门、各系纷纷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专题学习研讨,在全院兴起了学习宣传新修订教育法的热潮。师生们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了解了《教育法》修订的背景,重点学习了《教育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丰富教育指导思想,鲜明体现教育的政治属性和意识形态要求;二是强调教育作用,着力凸显教育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地位;三是进一步完善教育方针,充实教育“培养什么人”的内容;四是丰富教育内容,强化教育对继承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作用;五是完善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教育公平。师生们纷纷表示,教育法的修订意义重大,它是国家法制建设的体现,健全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要求,使各项教育活动真正有法可依;今后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领会教育法内容,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依法管理,服务师生,高质量开展学院教育教学工作。

(李磊/文 各部门、各系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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