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原师范学院地方优师专项招生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2021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工作,从2021年起,我校承担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师范生招生及培养任务。我校2021年在山西省实施地方优师专项计划90名。具体如下表:
二、报考太原师范学院地方优师专项条件
报考地方优师专项的考生须为定向县所在市生源,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三、太原师范学院地方优师专项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
报考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考生在录取后、获得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生源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定向县教育行政部门、生源所在地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报考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对拒签协议的录取考生,高校将取消其优师专项计划录取资格。优师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四、太原师范学院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招生办法
我校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在提前二批本科录取。录取按照定向县生源优先原则,先参照定向县生源报考考生分数,根据定向县各专业计划依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生源不足时,参照定向县所在市生源报考考生分数,根据定向县各专业计划依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综-外语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时生源所在地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太原师范学院优师专项计划师范毕业生的工作岗位的保障和落实
优师专项计划师范生毕业后,按照协议约定回定向县中小学就业。各市教育局、乡村振兴局负责协调编制、人社等有关部门,以及所属定向县县级人民政府,做好接收优师专项计划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工作,确保其有编有岗,并纳入本地基层就业项目的奖励和支持体系。
六、太原师范学院优师专项计划师范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研究生?
优师专项计划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鼓励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七、其他
其他具体政策请详细阅读《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2021年乡村振兴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晋教师〔2021〕5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21〕15号)。
来源/太原师范学院招就中心
学生编辑/邓子珍
审核/李玮
太原师范学院新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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