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数字人民币首次公测以来
已过去一年时间了
“数字人民币”是什么?
另一种“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吗?
“数字人民币”简单来说就是
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式
而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
发行国家数字货币的主要经济体
数字人民币确实有着许多优点
支付更快像是只存在收付款双方不经过第三方平台
无需网络隐私性好更加安全……
与“支付宝”“微信”不同的是
微信、支付宝是“钱包”
而数字人民币是“钱”
两者并不在一个维度上
但是!但是!但是!
近期,浙江省发现
有诈骗分子利用“数字人民币”实施诈骗
典型案例
10月28日,杭州临安一事主,遭遇一起冒充公检法诈骗,对方以事主涉嫌洗钱行为,要求事主“自证清白”,提供个人信息、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录制自拍视频等,并利用“网易会议”软件,通过共享屏幕,远程教授事主操作流程。
随后,诈骗分子为事主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将事主工商银行卡内资金兑换至数字钱包,再将“数字人民币”转出至其他数字钱包。事主共计损失79000元。
无独有偶,金华婺城区的事主也接到类似诈骗。诈骗分子通过“飞书”App开启会议模式-共享屏幕,套取当事人信息后,教其开通数字人民钱包,分7笔兑换265000元,之后转出至他人数字钱包。
以上两个案例,均为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在骗取当事人信任以后,利用当事人的恐惧心理,通过聊天软件或者会议软件的屏幕共享功能,为当事人开通数字钱包权限,之后兑换为数字人民币并进行转移。
警方提醒
公检法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进行办案,不会提供“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等形式发逮捕证、传票等文书。凡是在电话中自称是“公检法”工作人员并要求配合转账的,一定是诈骗!如遇诈骗,请拨打全国反诈专线——96110!
——来源:阻击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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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菁瑜 吕航
责编:李如
审核:郭志刚 相高
终审: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