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的一项奖学金。旨在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一、名额标准:
按照省教育厅计财处下达给我院的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并注册,以学院为单位评选;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
学,乐于助人;
5.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入学以来无不及格课程,上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按上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每专业推荐一名;
6.如满足第五条中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的学生人数不足推荐名额,则按上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补齐剩余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一、名额标准:
按照省教育厅计财处下达给我院的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并注册,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评选;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5.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上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上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由各专业按照下发名额推荐;
6.若综合测评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加权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7.如满足第五条中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人数不足推荐名额,则从没有推荐上的班级中,按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推荐,每班最多一人;
8.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9.无酗酒、吸烟等不良嗜好或不良消费习惯。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一、档次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分为三档:一档(普通困难)每人每年2000元,二档(比较困难)每人每年3000元。三档(特别困难)每人每年4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全体在校生,并按规定缴纳学费并并注册,以班为单位评选;
2.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有2016年认定盖章的《贫困证明》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5.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勤奋学习,感恩祖国、社会;
6.学习刻苦努力,按时参加教学活动,认真完成作业,考试不违规,积极上进,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
7.无酗酒、吸烟等不良嗜好或不良消费习惯。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不断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获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正式学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绩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
5.按时缴纳学费并注册。
二、奖学金比例及评比要求
为了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条例》,奖学金分两个部分,即综合素质奖和模块素质奖。
(一)综合素质奖:(分为三个等级)
1.一等奖学金 每人每学期750元,按年级专业人数的6%评定。
2.二等奖学金 每人每学期400元,按年级专业人数的10%评
3.三等奖学金 每人每学期250元,按年级专业人数的20%评定。
(二)模块素质奖:(分五个模块)每人每学期100元
1.思想道德素质模块——优秀品质奖;
2.专业理论素质模块——理论学习奖;
3.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模块——实践创新奖;
4.文化素质模块——文化素质奖;
5.身心素质模块——身心素质奖。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
一、贷款金额:
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为8000元。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大学生应征入伍及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补偿的优惠政策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是指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按照应缴纳的学费实施资助。每学年补偿、代偿和资助的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一、岗位设置
勤工助学的岗位分为固定岗和临时岗两种形式。固定岗位是指活动内容相对稳定,时间较长的岗位;临时岗位是指短时间内即可完成或根据需要临时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
二、报名方式
太原校区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可登陆“太原理工大学勤工助学中心”网站,进行个人信息的注册,进行勤工助学中心,选择相应的岗位进行报名,经院学工部资助中心进行审核,组织面试,在网上公布录用名单。孝义校区的学生可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的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不用登陆系统。
三、薪资发放
勤工助学的报酬根据用工单位提交的日常考勤考核结果发放,对按要求完成任务者,全额发放;对工作不负责任,未按要求完成任务者,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发放。在学期结束或学期中,由用工单位报送《勤工助学报酬支付申报表》、《勤工助学岗位日常考勤考核表》和用工协议,经院学生资助中心勤工助学工作办公室审核无误后领取报酬。报酬由学院经银行转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不直接支付现金。
勤工助学规定本科生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研究生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本科生在满足工作量的情况下,每月200元。研究生在满足工作量的情况下,每月400元。在薪资发放之前,要对所有的在岗学生进行工作考核,考核通过者即可发放薪资,考核不通过者,经学院资助中心审核,可解除该生的工作。
四、工作考核
工作期满后,用工单位会如实提供学生工作期间的表现和评语,并上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勤工助学工作办公室,并辅助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勤工助学工作办公室确定学生的工作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