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我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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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我院召开全体干部师生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以及山西省委《关于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的通知》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对全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深入动员部署。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院党委书记李喜春出席大会并讲话。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惠选同志主持了大会,院党委副书记李亚尼、孟庆祥,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民英,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闫龙江、任向东、尉安俊以及学院干部师生参加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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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李喜春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并带领全体干部师生重温了入党誓词。张惠选同志传达了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并对抓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出具体要求。

李喜春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回顾和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的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做了全面部署,是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大会,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事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首要政治任务,对于动员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服务人民”的合格公安卫士,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学院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全体教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的通知》,提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自觉,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潜心钻研,切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引方向、指导行动,努力开创新时代学院发展的新局面。

张惠选同志要求,李喜春同志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十九大精神的内涵要义,明确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要求,提出了学习贯彻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全院各级党组织、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领会李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学习要求,进一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学深悟透。一是要强化思想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省公安厅党委、省教育厅及院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要强化行动自觉,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三是要强化政治自觉,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学院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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