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我校纪委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 “**”工作。校纪委书记郭文平主持会议。
会上,传达了《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工作的通知》,并对我校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就落实好通知精神,郭文平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定“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防止“**”反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这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我们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充分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盯紧盯牢,持之以恒,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和驻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监察组的安排部署,防止“**”反弹回潮。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担负起主职、主责。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两节期间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要求一件一件落到实处,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带头人。各单位、各部门都要认真做好自查,不可逾矩,不可越界。全体党员干部要心有纪律、行有所止,以上带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校宣传部门要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报道。三是校纪委要迅速下发贯彻上级精神的文件,并组织检查和督导,对重点部门和3所附属医院进行重点督查,并按要求及时向省纪委监委和驻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监察组进行阶段性专题汇报。一旦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快查快处,曝光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