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应对疫情影响,省人社厅联合省扶贫办出台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支持力度,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确保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增收。
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数据
各级人社部门按照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要求,将贫困劳动力纳入首批对象范围,在现有数据信息资源的基础上,综合利用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本地贫困劳动力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失业情况、培训就业意愿等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对劳动力信息分类汇总梳理,针对性做好培训和就业服务,以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企业开复工和岗位需求信息比对分析,为因人因户分类精准帮扶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支撑。
真金白银帮助劳务输出
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各级人社部门将持续加大贫困劳动力有组织输出力度。对已有岗位准备外出的贫困劳动力,优先纳入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范围,协调专车、专列等接送至务工地点。对有组织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落实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在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利时期,各级人社部门将健全和拓展省内外劳务协作机制,不断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有效对接。同时,积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有组织输出贫困劳动力,2020年2到6月底之前推荐劳动者在县内、省内、省外成功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规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就业人数分别给予每人500元、800元、1000元职业介绍补贴。
支持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进行境外劳务输出。对具备条件的,优先纳入输出范围,组织优势资源进行相关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
开辟网上招聘绿色通道
各级人社部门将充分运用网络平台为贫困户开辟绿色通道,根据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就业技能,促进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应聘择岗。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要组织专人通过电话、视频提供“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
进一步深化“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重点支持有培训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各市将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建立贫困劳动力在线职业培训模式,依托“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和本地较为成熟的线上培训平台等,免费向贫困劳动力提供视频课程、电子书、课件、动画等职业培训教学资源,鼓励支持贫困劳动力积极参加线上培训。同时,运用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按规定完成职业工种理论培训课程内容和课时 (一般不超过总课时的30%),视为有效成绩,直接参加实训操作培训,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资金奖励企业招收贫困劳动力
各市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生态扶贫、扶贫车间、光伏扶贫等财政投入项目,要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充分挖掘当地就业潜力。同时,加快推动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产业项目落地,预留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搬迁群众就业,预留场地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带动就业。对各类企业、扶贫车间、重点项目等招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对吸纳贫困劳动力达到规定要求的就业扶贫基地,加快认定速度,按规定给予资金奖励。
引导贫困劳动力投入春耕备耕
各市将结合春季农业生产部署,引导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投入春耕备耕,从事农资运输、农产品产销等,在农产品采摘、分拣、装卸、运输等环节优先使用本地贫困劳动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推动爱心助农等活动惠及贫困劳动力。同时,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各类农资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参照扶贫车间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大力支持扶贫车间吸纳劳动力
省人社厅鼓励扶贫车间吸纳就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扶贫车间认定标准,对政府免费提供厂房车间的扶贫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人数在10人以上的,可认定为扶贫车间,享受相关补贴政策。2020年2—6月期间赴县以外务工或在当地扶贫车间、企业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稳岗补贴。同时,各市可根据需要合理设立乡村防疫消杀、社区巡查、环境整治、生态管护、乡村建设等临时公益岗位,安置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和临时公益岗位所需资金可从统筹整合扶贫资金中列支。
充分发挥各类帮扶工作人员作用
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人员力量,定期联络对口帮扶贫困劳动力,关心他们的健康、生活和务工情况。对贫困劳动力反映的卫生防疫、生活保障等方面问题,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对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贫困劳动力,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
各地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疫情影响期间开展工作的动态情况,要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社扶贫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及时报送,并根据动态掌握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切实防止因疫失业返贫。
(转自:山西青年报)
初审:李 璨
终审:李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