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团中央直属机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逐年规范,填报和抽查核实情况总体向好,但漏报瞒报情况仍然时有发生。总体来看,问题主要在于有些领导干部填报过程中不严肃、不认真,对政策规定把握不到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中央直属机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避免出现漏填漏报情况,综合近年来填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将2020年填报相关要求、相较往年要求的变化情况和易错易漏点梳理如下,供大家填报时参考。
(转自:共青团中央)
初审:李 璨
终审:李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