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办法
顺序院校志愿这样投档:
1.首轮投档
(1)以本投档单元的招生院校为单位,将“自由状态”的合格考生,按第一序号志愿院校和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分院校排序列队”;
(2)以院校招生计划数和约定的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 过计划数的120%),分别确定各招生院校的投档人数;
(3)根据各招生院校志愿考生的“分院校排序列队”和 投档人数,确定投档考生,分别对招生院校进行首轮投 档。
2.后序轮次投档
上一轮次投档并完成录取工作后,对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 院校,进行补充投档。
(1)以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为单位,将“自由状 态”的合格考生,按本投档轮次序号志愿院校和文化总分 从高到低的原则“分院校排序列队”;
(2)以约定的计划缺额比例确定投档人数;
(3)根据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志愿考生的“分院校排序 列队”和投档人数,确定投档考生,分别对本投档轮次招 生计划未完成院校进行补充投档。
3.征报志愿投档
完成本投档单元全部轮次顺序院校志愿投档录取工作后,若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则进行“自由状态”合格考生的志愿征报工作,征报志愿仍以顺序院校志愿模式设置,仍按顺序院校志愿投档办法进行投档。
4.相关说明
对于艺术院校、体育院校以及其他对投档有特殊要求院校的投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平行院校志愿这样投档:
1.确定考生投档顺序
分文史与理工类,分别将“自由状态”的合格考生,按规定的排序原则,进行 “一条龙”式排序列队,确定考生投档顺序。
2.模拟投档
根据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正式投档前,需先向招生院校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的主要目的是给招生院校通报生源情况和相关数据信息,以便招生院校决策调增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和自主招生投档控制分数线等,为正式投档做好准备工作。
3.正式投档
(1)遵照已确定的考生投档顺序,依序逐生进行投档;
(2)对确定的考生投档时,根据该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顺序依次检索判断,当检索到该考生的某个志愿院校有计划缺额时,即将该考生档案投档到该志愿院校。
4.征报志愿投档
本投档单元投档录取工作完成后,若有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则进行“自由状态”合格考生的志愿征报工作,征报志愿仍以平行院校志愿模式设置,仍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进行投档。
5.相关说明
(1)平行院校志愿实行同一投档单元一次性正式投档办法,当考生档案被投档到某个志愿院校后,则后序志愿院校不再进行检索;
(2)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即使有多个志愿院校均有计划缺额,但该考生档案只能投到排序最前的志愿院校,不能选择性投档;
(3)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只要有一个志愿院校有计划缺额,则该考生档案就肯定能够投出;
(4)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经检索已均无计划缺额,则该考生档案不能投出,继续保持“自由状态”,等待参加本投档单元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志愿征集或下一投档单元志愿院校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考生投档顺序
考生投档顺序,分文史与理工类分别进行。规则是:
1.先按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2.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办法,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单科分数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① 语文;② 数学;③ 文科综合
理工类:① 数学;② 语文;③ 理科综合
3.当考生总分和单科分数均相同时,并列进行投档顺序确定。
对于上表中的7位文史类考生的投档顺序这样确定:
1、先比较他们的高考总分,7人中小奇的总分600分,为7人中最高分,则小奇排序在第一位;
2、剩余6人的高考总分相同,则比较语文分数,小绅的语文分数119分,为6人中最高分,则小绅排序在第二位;
3、剩余5人的高考总分与语文分数分别相同,则比较数学分数,小甜的数学分数135分,为5人中最高分,则小甜排序在第三位;
4、剩余4人的高考总分以及语文、数学分数分别相同,则比较文综分数,小稚的文综分数229分,为4人中最高分,则小稚排序在第四位;
5、小菓、小苹和小夏的高考总分以及语文、数学分数分别相同,但小菓和小苹的文综分数均为213分,高于小夏,则小菓和小苹并列排序在第五位;
6、7人中仅剩小夏,则小夏排序在第六位;
7、这7位考生的投档顺序确定情况为:
小奇①→小绅②→小甜③→小稚④→小菓和小苹(并列)⑤→小夏⑥。
两种投档模式的区别
一、投档规则的本质特征不同
顺序院校志愿投档规则的本质特征是“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的本质特征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个是“先志愿后分数”,另一个是“先分数后志愿”,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院校志愿模式。
二、生源特点不同
顺序院校志愿的生源特点是:生源独具,互不交叉。
平行院校志愿的生源特点是:生源交叉,隐性共有。
三、志愿有效程度与选报难度不同
对于顺序院校志愿,如果考生首轮次(第一序号志愿院校)投档落选,参加第二轮次(第二序号志愿院校)投档时,很可能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序号志愿院校,在首轮次投档后已经满额,根据顺序志愿投档规则,即使考生的分数达到或高于第二序号志愿院校首轮次投档分数,也不可能再向其第二序号志愿院校投档。总之,对于考生的后序志愿院校,只有在上轮次本志愿院校投档录取没有满额的情况下,考生档案才有可能向本志愿院校投出。因此,对于顺序院校志愿模式,志愿有效程度较难控制,考生志愿选报的难度和风险较大。
对于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时只要考生所报的若干志愿院校中,有一所院校有调档缺额,其档案就能投出。因此,对于平行院校志愿模式,志愿有效程度较易控制,考生志愿选报的难度和风险大幅度降低。
对平行院校志愿的认识错误
对于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常见的认识错误有以下几种情况。
可以一档多投
根据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对考生投档时,依据考生志愿院校顺序进行检索,一旦检索到具备投档条件的志愿院校,即于投档,不再继续检索该生的后序志愿院校。即使该生也具备后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也不能再向其后序志愿院校进行投档。也就是说,考生档案只能一档一投,不能一档多投。
可以多次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在模拟投档完成后,实行一次性正式投档方式。被投档的考生如被院校合理退档,就只能参加本投档单元计划未完成院校志愿征集或下一投档单元志愿院校投档。也就是说,平行院校志愿是一次性正式投档,不能多轮次多次性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没有先后顺序
根据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对考生投档时,严格遵循考生志愿院校顺序进行检索判断,因此考生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也就是说,平行院校志愿投档遵循志愿院校顺序,不能选择性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没有风险
平行院校志愿相对于顺序院校志愿来讲,考生选报志愿风险得到空前程度的降低,但并不能全部化解和彻底消除志愿选报风险。比如依序轮到给某考生投档时,经检索该生所报志愿院校均已满额,或投档后又被院校合理退档等,此类情况时有发生。也就是说,平行院校志愿不是“保险志愿”,仍有风险存在。
平行院校志愿的常见风险
平行院校志愿的常见风险有以下几种情况。
院校志愿整体选择过高
考生对自己高考分数等情况的判断,过于乐观,志愿院校选择整体过高,匹配不科学,没有合理梯度等,就存在所填报的志愿院校全部“脱档”的风险。
专业志愿不同意调剂
考生档案被投到所报志愿院校后,如果填报的全部志愿专业,按院校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都不能满足,而考生又填报“不同意专业调剂”志愿,就存在被退档的风险。
其他情况
考生选报志愿时,没有认真研究所选报院校当年《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要求,误报了自己身体条件、性别、单科成绩、外语语种、外语口试成绩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院校,就存在被退档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