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关于表彰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的决定》(晋文明办〔2020〕5号),《决定》中授予我校“山西省文明校园”称号。
《决定》希望受到表彰的城市、村镇、单位、家庭和校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和重大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榜样表率作用,为山西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作出更大贡献。
初审:李 璨
终审:李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