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种植园艺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司法服务类、旅游服务类、文化传媒类、教育类)
注:按录取总成绩排序,小数点后1-3位为语文成绩,4-6位为数学成绩,7-9位为英语成绩。
(英语类)
注:按录取总成绩排序,小数点后1-3位为英语成绩,4-6位为语文成绩,7-9位为数学成绩。
(美术类、表演类)
注:按录取总成绩(含2位小数)排序,小数点后3-5位为文化课总成绩,6-8位为语文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