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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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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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印发了《山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检查事项清单》,要求各市教育局、各处室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处室(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书面报送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处。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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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晋教审批函〔2022〕7号

各市教育局,厅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全省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思想重视不够、统筹协调不足、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加强教育领域事项重点监管,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经研究,在厅双随机检查清单、“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教育厅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山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检查事项清单》(简称《清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强教育领域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对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省政府系统狠抓落实提高执行力推进会议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内在要求。各市教育局、厅机关各处室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后加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放”和“管”统一起来,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权责清单等,切实履行好、发挥好监管职能,以更好的“管”保障更大的“放”和更优的“服”,积极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处室要按照清单内容,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对于符合《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中有关“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的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要求的,可主动提出增加“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的申请,科学进行动态调整;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强化处室之间、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和互相合作,统筹研究制定检查方案,合理规划检查事项和时间表、路线图,尽可能做到同频共振,切实减少基层负担。

三、进一步提升“互联网+监管”应用水平。“互联网+监管”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是创新监管机制的关键举措。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处室要主动适应新型监管机制的新要求,及时录入监管行为数据,积极提升“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水平,努力实现“互联网+监管”系统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要坚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建章立制,严格责任落实,积极作为、规范作为、有效作为。

各市教育局、各处室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处室(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书面报送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处。

附件:山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检查事项清单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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