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如何划定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如何使用?
答:艺术类院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2012年省招委决定,从2013年起,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与音乐、美术等其他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相同的标准,即按所在批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
艺术类专业投档比例及要求:使用省级统考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成绩以及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文理综合投档,投档此例为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使用高校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文理综合投档,不设定投档比例。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专业成绩的使用办法: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我省所有高校、外省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部分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除外)及专科(高职)院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外省其他本科院校,既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使用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使用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等专业我省高校使用省联考成绩,省外院校是否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由招生院校确定。省内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分类划定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使用校考成绩的除外),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线的考生中,省招考中心依据高校要求按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投档,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职(专科)的艺术类专业按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投档,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山西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以文史、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山西师范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以文史、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以文史类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录取时,在报有志愿且文化与省联考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均合格生源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汉语言文学(播音与主持方向)专业以文史类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录取时,在报有志愿且文化与专业均合格生源中,按文化成绩的80%与专业成绩的2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的确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专业设置的有关要求执行,未经教育部批准的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