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 告
〔2021〕第10号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传播速度快、扩散风险高,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即日起,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迅速充实调整力量,实行集中办公,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应急值守制度。
二、严格落实出入管理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境外出行,如确需离开,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返回前、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重点公共场所出入口,落实进入人员戴口罩、测温验码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主动登记报告
凡自南京、郑州等省外涉疫地区来(返)长人员要主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不主动报告或瞒报、谎报、缓报,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严格重点人员管控
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对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返长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红黄码(卡)人员、新冠病毒感染者活动轨迹交集人员以及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疫情相关地区入长人员等有严重疫情防控风险的人员,严格按照我市相关防控措施管控。
五、严格公共交通防控
公路、铁路等交通站场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司机和乘客全程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
六、严格重点机构防控
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要从严加强出入管理、日常监管和人员防护,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七、严格医院药店防控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发热门诊(哨点)工作制度,做好院感防控各项工作;门诊实行实名制、全预约、分时段就诊;对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全体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核酸检测。药店要按照相关要求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进行登记和报告,有发热或咳嗽等重点人员要落实留观和转运措施。
八、严格重大活动防控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规范大型会议和群体性活动。确需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规模和范围,规范做好通风消毒、间隔就坐、佩戴口罩、人员筛查等工作,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九、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居民应增强防范意识,积极主动尽早接种疫苗;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即日起,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
附:长治市、县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长治市 0355-2052001
潞州区 0355-2239593
上党区 0355-8089347
潞城区 0355-6762529
屯留区 0355-7522158
长子县 0355-8322339
壶关县 0355-8779356
平顺县 0355-8922149
黎城县 0355-6561629
武乡县 0355-6388602
襄垣县 0355-7224020
沁 县 0355-7022702
沁源县 0355-7834668
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1日
来源: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