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的规定,报考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山西户籍达线考生均应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测试工作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指导下,由省司法厅组织实施。
二、政治考察要求
考生应当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进行政治考察。考生下载打印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以下简称考察表,见附件1,此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填好应由本人填写的信息,并将一寸照片粘贴在指定位置),携带考察表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参加测试时提交。
三、面试要求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
四、身体条件要求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6、体能测试合格。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以上测试项目有3个及以上达标,体能测试结论即为合格)
五、测试时间地点
(一)测试时间
8月10日
上午6:30—11:00,太原、晋中、忻州三市的男生
下午15:30—18:00,大同、朔州、吕梁三市的男生
8月11日
上午6:30—11:00,长治、晋城、临汾三市的男生
下午15:30—18:00,阳泉、运城两市的男生和全省女生
(二)测试地点: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太原市双塔南路34号)。
六、测试要求
1.测试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察表和2021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见附件2)。
2.测试当天无需空腹(可进食、饮水),不得穿跑鞋,不得携带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进入测试现场。
3.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结果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经招生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可当场申请复查(测)一次,离场后不再复查(测)。不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予录取。考生面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体能测试前,考生应学习了解体能测试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防疫要求
1.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警官职业学院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告知书》要求,考生从7月28日开始到参加测试前,进行自我体温监测,如实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见附件2),考生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后,考生在进入测试点将此表交给工作人员。
2.考生和家长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尽量避免到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确保考前身体健康。
3.考生赴测试途中做好自我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不接触无关物品,尽量避免脱口罩。
4.提倡家长不陪考、不在测试点门口聚集,测试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5.外省返晋参加测试的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去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者健康码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症状的考生,需持考前近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核酸检测为阳性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6.考生到测试点,通过查验佩戴口罩,本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体温超过37.3℃或身体异常的考生,应当服从现场防疫人员和疫情防控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和处置。
7.考生进入考点后,由工作人员全程引导测试,考生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和近距离交谈。测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严禁在考点逗留。对于扰乱现场考试秩序,不服从疫情防控和考试管理的考生,将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存在瞒报、谎报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咨询电话
山西省司法厅电话:0351—6922198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电话:0351—2873880(仅限测试当天)
附件:1.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
2.2021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
山西省司法厅
2021年8月6日
附件下载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来源:山西司法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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