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直文明委的安排部署,在院党委的领导下,8月9日、18日和27日,我院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协助盐湖交警大队民警,在市区条山街与中银路分叉口——幸福里铂郡岗,积极参与执勤,用实际行动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身穿红马甲、头戴小红帽、手持劝导旗,耐心引导过马路的行人走斑马线,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提醒非机动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等,及时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不文明行为等,通过热情温馨的服务为广大交通参与者保驾护航。
据悉,今年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从6月持续到12月。通过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活动,一方面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防范各类安全隐患,推动城市文明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共同提升。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我院师生的志愿服务精神,带动广大师生参与到新时代社会实践活动,更好的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贡献护院力量。(供稿: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