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1〕第33号
当前,西北旅游相关疫情已传播到全国10余个省(区、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效防范输入风险,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底线,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出省
坚持“非必要不出省”的原则,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近期要尽量避免外出,特别是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感染者)的地级市。如确需前往,按照“谁申请、谁批准、谁负责”要求,严格履行请假报备程序。出行前认真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状态和疫情防控政策,外出中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报告,并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入运人员管控措施
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返(抵)运后,在机场、动车站、火车站、客运站等第一落点要进行信息登记,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要在第一落点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
对14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抵)运人员实施“14+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14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抵)运人员实施“14+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返(抵)运人员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加强省外入运人员管控
所有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在返(抵)运后要主动在48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健康监测期满时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对有报告本土阳性病例(感染者)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返(抵)运人员,先行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调整风险等级后按相应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即日起,全市所有景点、景区、酒店、宾馆、民宿等重点场所要严格查验游客、旅客的健康码和行程卡,发现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进入。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交通场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娱乐健身场所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引导分流,督促进入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室内密闭场馆要落实“分时、错峰、预约”制度,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五、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且参与人数超过100人的会议和活动,主办(承办)方要认真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并提前向主管部门申报,经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方可举办。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须向当地社区(村)提前报备,从严控制规模,按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