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的规定,报考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山西户籍达线考生均应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测试工作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指导下,由省司法厅组织实施。
二、政治考察要求
考生应当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进行政治考察。考生下载打印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政治考察表(以下简称考察表,见附件1,此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填好应由本人填写的信息,并将一寸照片粘贴在指定位置),携带考察表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参加测试时提交。
三、面试要求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
四、身体条件要求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6.体能测试合格。
(以上测试项目有3个及以上达标,体能测试结论即为合格)
五、测试时间地点
(一)测试时间
8月10日
上午6:30—11:00,太原、晋中、阳泉、忻州四市的男生
下午15:30—18:00,大同、朔州、吕梁、运城四市的男生
8月11日
上午6:30—11:00,长治、晋城、临汾三市的男生和全省女生
(二)测试地点: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太原市双塔南路34号)。
六、测试要求
1.测试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察表和2022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健康监测登记表(见附件2)。
2.测试当天无需空腹(可进食、饮水),不得穿跑鞋,不得携带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进入测试现场。
3.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结果须经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经招生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可当场申请复查(测)一次,离场后不再复查(测)。不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予录取。考生面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体能测试前,考生应学习了解体能测试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防疫要求
1.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警官职业学院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告知书》要求,考生从7月28日开始到参加测试前,进行自我体温监测,如实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见附件2),考生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后,考生在进入测试点将此表交给工作人员。
2.考生和家长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尽量避免到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确保考前身体健康。
3.由于疫情影响,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考生独立赴考。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面试点或考点门口聚集,考生、家长服从面试点或考点周边安全管理。
4.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须佩戴口罩,配合测温,如当日体温测量结果超过37.3℃,可进行一次复测,复测体温仍高于37.3℃的,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查验本人行程码、健康码,两码正常并提供测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5.在参加测试过程中,考生从居住地到测试点途中要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如需入住宾馆或者酒店,在测试点就近选择卫生防疫条件较好的酒店或宾馆食宿。测试期间全程做到食宿地与测试点之间“两点一线”,不得参加与测试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6.考生进入考点后,佩戴口罩,由工作人员全程引导测试,考生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和近距离交谈。测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严禁在考点逗留。对于扰乱现场考试秩序,不服从疫情防控和考试管理的考生,将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存在瞒报、谎报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咨询电话
山西省司法厅电话:
0351—6922198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电话:
0351—2873880(仅限测试当天)
附件:1.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政治考察表
2.2022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健康监测登记表
(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山西省司法厅
2022年8月3日
来源: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