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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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代理须知

一、档案的接收

1、学生代理所需材料

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户口本原件,一寸红底照片2张。

2、流动代理所需材料

劳动合同原件、解除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户口本原件,一寸红底照片2张。

3、单位代理所需材料

(1)开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申请;

(2)单位准予代理介绍信,档案及相关材料。

注:1、代理范围:报到证或工作单位为晋城市区,研究生以上学历,以上条件至少符合一项。

2、代理人员要做好后续材料的及时补充归档。

二、档案的转出

1、本人身份证、存档凭证、调档函原件(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

2、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书写的委托信、代办人身份证、存档凭证、调档函原件(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

备注:

1.《人事代理登记表》请前往晋城人才网 “代理须知”页面点击附件进行下载,地址:https://www.网址未加载/home/ren-shi-dai-li;

2.应届生毕业后,生源地为晋城市的,可以把档案直接寄送到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寄送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文昌西街1388号

邮政编码:048026

收件人:程永强

联系电话:0356 - 2069592(人事代理部)

档案借(查)阅制度

一、档案的借阅

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借阅,履行以下手续:

1、借阅单位介绍信、借阅人员身份证件、填写借阅申请,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2、借阅单位应对所借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保证借出的档案及时封口盖章归还,借阅期限10天。

二、档案的查阅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1、出具查阅单位介绍信、查阅人的身份证件;

2、填写查阅登记表,写清查阅的原因、内容;

3、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在阅览室查阅;

查阅期间,不得对档案内容进行涂改、拍照。

户口办理须知

一、户口迁入材料

1、存档凭证或委托代理单位介绍信;

2、户口迁移证、血型化验单、一寸红底照片2张;

3、毕业证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迁出材料

存档凭证或委托代理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准迁证

注:户口迁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如有特殊情况,严格履行委托手续。

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

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2、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3、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4、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5、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6、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7、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8、户口挂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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