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职成〔2019〕8号)要求,为做好今年我省高职扩招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现将第一阶段补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高职扩招任务重点布局在我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积极鼓励和支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参加。
高职扩招计划在各招生院校年度高职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由学校自主确定。专业重点布局在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招生院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在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本次高职扩招招生院校及专业见附件。
二、报名
(一)报名对象
本次高职扩招主要面向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
已参加今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以及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报名。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①户籍在山西省的中国公民;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③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④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要求按照普通高考报名相关规定执行。
退役军人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⑥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
本次高职扩招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现场确认。
(四)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
9月初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报名(具体时间以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时间为准)。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职扩招“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五)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时间为准)
(六)报名程序
1、各县(市、区)招办须在报名开始前编制、打印考生的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并做好网上报名宣传和培训工作。
2、考生报名时须先到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山西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每生105元。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缴费有关要求,详见《山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说明书》。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到各报名点进行考生数码照片采集及考生身份证信息校验,并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市、区)招办须及时更正,确保准确无误。考生确认签名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4、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所辖县级招生考试部门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
(七)报考科类
报考科类选择单独招生考试科类,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则不得更改报考科类。选择单独招生考试科类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考。
(八)现场确认有关规定
现场确认时,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山西省高职院校扩招考生报考登记表》(报考院校网上下载)、《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退役军人须提供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的身份认定材料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新型职业农民须提供农业农村部门发放的《新型职业农民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须提供人社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须提供扶贫办发放的《贫困手册》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按照要求参加院校组织的相关考试(测试、面试)。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未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高职扩招。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下载《山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山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现场确认时交县(市、区)招办。
四、体检
报考高职扩招的考生,均须按时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五、考试组织管理
各高职院校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安排在高考后进行。招考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
对于中职毕业生,可采取现行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使用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使用各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具体免试条件由各校根据专业需要自行确定。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院校确定考试方式后,应提前将考试(考核)实施方案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后实施。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体制。高职院校扩招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招生院校负责本校的扩招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工作。
(二)录取办法。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制定的录取规则,自行组织生源,确定本校扩招录取办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录取工作。录取新生相关数据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并对其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三)电子档案。报考高职院校扩招的考生须参加各县(市、区)招办组织的身体体格检查。在规定时间内将高职院校扩招录取结果导入录取系统,院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及成绩志愿信息等)作为考生纸介质档案内容。被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介质档案(或人事档案)仍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负责组建,由考生领取档案并直接交被录取的高职院校。
(四)考生报名结束后,要及时联系已公布的招生院校,确认参加院校规定的测试并确认录取。每名考生只能被录取一次,不能由多所院校录取。被高职院校扩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