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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下午,我院召开2020年第8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李百选主持,党委委员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第14期《求是》杂志发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会议指出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系统回顾了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深刻阐述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就推动民法典实施作出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讲话充分体现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鲜明态度,为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
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遵守,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理念。要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师生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做好普法宣传,引导全院师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习惯。
会议强调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让党的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把党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指出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要深刻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班子成员要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切实肩负起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具有重要意义。要将《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使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文 字:宋 瑶
摄 影:宋 瑶
责 编:相里志强
网 编:王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