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 | ||||||
身份证号 | 现居住地 | ||||||||
学 历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
服务基层项 目 | |||||||||
服 务 地 | |||||||||
服务时间 | 服务期限 | ||||||||
服 务 地 考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派出单位意 见 | 年 月 日 | ||||||||
注:1.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2.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