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民航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定向就业单位)委托中国民航大学开展定向就业招生培养民航专业人才。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云南省的普通理工类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符合《中国民航大学2021年本专科招生章程》相关专业报考要求。
二、招生计划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了解相关政策和定向就业单位委托培养协议书(详见附件)内容后,在“学校志愿”中选报“中国民航大学”,并在“中国民航大学”招生专业中选报相应的定向生专业。
四、录取规则
定向生的投档、录取规则遵照生源地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时,可在我校同批次非定向招生计划调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按规定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若无故拒签协议,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定向生入校第一学年按工科试验班(航空工程学院)专业大类培养,第二学年后分流;财务管理专业定向生入校第一学年按工商管理类专业大类培养,第二学年后分流。定向学生按录取专业修读,不得转专业。
五、奖学金和就业
定向就业单位为相应的定向学生提供学制年限内的定向奖学金,奖金额度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每年)。学生毕业时符合接收条件的,定向就业单位根据单位人力资源配备需求情况,按照学生生源地属地化和就近原则确定工作地点。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生的就业工作地点包括楚雄、元阳、弥勒、兰坪、会泽、罗平、永德、广南、凤庆、怒江、陇川、丘北、勐腊、宣威、迪庆香格里拉、宁蒗泸沽湖、沧源佤山、澜沧景迈机场。
六、联系方式
(一)招生网站:www.cauc.edu.cn/zsb;招生微信号:cauczb
(二)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
022-24092126(学校招生办)
0871-67115251(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处投诉电话:022-2409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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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朱晓兰
审核|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