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该规划是天津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全国和天津市中医药大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中医药强市的重要举措。
“十三五”时期,天津市中医医疗、预防保健、人才队伍、教育教学、传承创新、文化科普、健康服务、合作交流、体制机制等取得重要成绩。
“十四五”时期,为加快打造中医医疗高地、科研高地、人才高地、文化高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服务获得感,《规划》提出实施中医药服务体系提质扩容工程,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全面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实施津沽中医药人才系统培育工程,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传承发扬中医药文化和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8大类28项具体任务。并提出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等保障措施。
附件: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文)
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天津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健康天津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建设中医药强市,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天津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天津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期间中医药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本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中医药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健康天津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文化交流取得一系列新的突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医药全程深度介入疫情防控、救治和康复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发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作用。
中医药全程深度介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本市第一时间组建天津市中医药防控专家组和感染控制专家组,先后制定4版《天津市中医药新冠肺炎防治方案(试行)》,成立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多学科中西医结合康复指导中心。推进中医药“早介入、全方位、全疗程”参与新冠肺炎防治工作,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与西医西药形成中西并重、优势互补的传染病防控机制。天津研发的血必净注射液和宣肺败毒方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冠肺炎救治“三药三方”,并纳入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选派医护人员75名,参加国家中医医疗队,支援武汉市江夏方舱医院救治工作。另有来自中医医疗机构的112人参加天津市驰援湖北医疗队。组建中西医联合医疗队,在我市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建立中西医结合专区病房。截至2020年底,天津市本土确诊病例147例,中医药参与治疗率达到100%。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张伯礼院士指导中医药全程介入新冠肺炎救治,主持研究制定中西医结合疗法,成为中国方案的亮点,获授“人民英雄”荣誉称号。
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召开天津市中医药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天津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遵循、正确方向和实践要求。建立了天津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天津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平区、津南区、红桥区中医医院搬迁新址,南开区中医医院开设分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建设项目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启动新一轮规划建设。本市基本形成以中医医疗中心为引领,以区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以基层国医堂为网底,以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针灸治疗中风病、中医治疗冠心病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12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41个。形成区域中医诊疗中心11个。“十三五”期末全市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55所,同比2015年末增长7.84%;中医医院编制床位数1.01万张,同比增长13.48%;我市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为0.58张,与2015年末持平;中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重同比增长2.34%;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1.05万人,同比增长56.1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医医院门急诊人次、出院患者人次同比降低。全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逐步建立了治未病科,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与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到65%,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我市现有中医药专业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国医大师4人,全国名中医4人,岐黄学者4人,青年岐黄学者5人,天津市名中医71人。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26个,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2个,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1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1个。吴咸中、石学敏、张伯礼院士获得“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十三五”期间,有针对性地建立了不同层次人才培养机制,我市中医药队伍得到有效补充。
中医药高等教育和学科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天津中医药大学完成校区整体搬迁,新校区达到2600亩,硬件条件得到根本性提升,为下一步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药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成为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大学。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1%行列。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中国最好学科排名”,2018、2019连续两年中药学科排名全国第一。中药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成功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2020年度)名单。新增获批设置“临床医学专业”。
中医药传承创新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我市获批省部共建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中医药系统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入选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全国2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之一)。建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6个。天津市中医药领域获奖励86项,其中一等奖11项(含特等奖2项)。
中医药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我市现有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3家(津门医粹中医药博物馆、乐家老铺药酒工坊、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天津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2家。成立了由110人组成的健康巡讲专家团队,举办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700余场。成功举办五届“中医药健康文化惠民月”科普活动。连续3年开展“中医药进校园”活动,出版《中医药文化精选读本(小学版、中学版)》,组织中医药夏令营、素拓课程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不断拓展。积极探索中医药多业态融合发展,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本市两家单位——天士力大健康城、天津乐家老铺沽上药酒工坊被列为第一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推广互联网医院,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天士力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成为首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
中医药海外发展开辟新空间。成功协办了金砖国家卫生部长会暨传统医药高级别会议。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与捷克、波兰等机构开展中医药合作。先后派出由中医专家参与的中国赴布基纳法索和科特迪瓦医疗专家组,举行“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的作用与优势国际讲堂”,分享中国抗疫经验。
表1 中医药发展指标对比情况
注1:中医门急诊人次数(万人次)、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诊疗人次比重(%)、中医医院出院人数(万人)三项指标2020年度下降主要原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防控工作要求。
(二)“十四五”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1.中医药事业进入了战略发展机遇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中医药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中医药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强调要增强民族自信,用开放包容的心态促进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更好融合;强调既要从精神领域层面去解决对中医药的认识问题,也要从制度层面去解决中医药传承发展的问题;强调要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强调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强调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强调要加强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建设一批科研支撑平台,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强调要深入研究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将中医药发展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医药具有卫生、经济、科技、文化、生态五大资源属性已经得到行业内外的广泛认同,中医药事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加快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迫切需要在构建新时代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中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迫切需要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迫切需要加快推进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迫切需要深入挖掘、保护中医药这一中华文化瑰宝,实现中医药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中医药是其中重要内容和靓丽名片,迫切需要推动中医药开发开放发展。
2.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存在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中医药服务体系需完善。部分区中医医院面积、规模、科室设置未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标准。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偏弱,有的医院未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有的医院无中医病房。
二是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待提高。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不足,中医药适宜技术未能广泛推广。不同区域中医药服务能力不平衡,城乡一体化发展程度不够。整体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中西医并重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待健全。中医疫病防治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待加强,中西医结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待完善。
四是中医药人才队伍后劲乏力。缺乏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系统科学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院士、中医药学科领军人才后备力量不足,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相对匮乏,人才梯队不尽合理。
五是中医药研究成果转化能力不足。“产学研医用”未能有效融合、发挥效能,科技支撑作用需进一步加强。一些经典方药仅在医院内部使用,未能有效开发利用;运用传统理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六是中医药法治建设待加强。本市尚未出台地方中医药条例。与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尚不完善。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中医服务价格体系尚未形成。部分中医适宜技术、中药制剂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中医药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价值作用,全面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和健康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保障。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中医药工作各领域,为实现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共建共享。围绕健康天津建设,完善中医医疗资源配置,以强基层为重点,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成果惠及人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中医药服务,增进群众健康。
——坚持中西并重,强化守正创新。遵循中医药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将中医药原创思维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推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统筹中西医协调发展,推动中西医协同攻关和研究成果转化。
——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统筹联动。改革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将中医药融入卫生健康所有政策。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建成与天津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打造中医医疗高地、科研高地、人才高地、文化高地。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天津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走出一条符合规律、引领方向、体现特点、服务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之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服务获得感。
具体目标:
——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成效日益显著。
——中医药健康服务质量与效能全面提升。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显著增强,中西医协同诊疗机制不断完善。
——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适应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和人才评价激励机制逐步形成。基层人才保障机制更加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不断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人才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精华精髓得以挖掘、保护和有效利用。中医药“产学研医用”协同创新机制逐步建立,科技创新能力有效激发,产生标志性中医药科技成果,初步实现高质量循证证据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
——中医药文化传播与对外交流广泛深入。加强中医药健康文化的普及传播,中医药科普知识走进百姓日常生活,全面提高群众中医药健康素养。大力推进中医药走出去,深化交流,不断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深入贯彻实施,地方配套法规逐步健全,依法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保障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中医药服务体系提质扩容工程
1.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市级医学中心和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完成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二期工程和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感染防控中心建设。推进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建设,建成一批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特色医院。
完善区级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建设完成河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西青区中医医院,实现区级中医医院全覆盖。推动河西区中医医院、红桥区中医医院、宁河区中医医院、蓟州区中医医院、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完成在建项目,推动东丽区中医医院和河东区中医医院新址建设,提升区级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各区依据《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5-2035年)(2019年修订)》,加大对公立中医医院建设投入力度,改善中医医院办院条件。
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原则上全部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强化中医药人员配备和中药房建设。
2.筑牢基层中医药阵地。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提档升级,开展中医适宜技术不少于10项。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药服务,支持中医特色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规范经营、连锁发展,打造百姓身边的“15分钟中医药健康圈”。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支持三级中医医院通过管理输出、专科联盟、技术推广等方式引导优质中医资源下沉。鼓励中医医师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3.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在医联体内推广中医专科专病诊疗方案和技术方法。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高水平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建立专科医联体,重点推进肿瘤、心血管、脑血管、儿科、呼吸、重症医学、传染病等专科医联体建设,辐射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
4.做优做强中医重点专科。将重点专科建设纳入天津市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临床路径管理和专科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重点专科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遴选和优化工作,推广不少于10个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诊疗方案和特色技术。以11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为依托,辐射带动本市中医药特色专科协同发展,提升中医专科诊疗服务能力。加强中医护理专科建设,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开展中医护理门诊,提高中医特色护理能力。
5.发挥核心作用,推广康复技术。加强中医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建设市级中医康复中心,每个区建设1个区级中医康复中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支持三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中医康复医联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康复服务供给。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建设康复学院。到2025年,推广不少于5种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和中医康复诊疗方案,8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康复服务。
6.发挥主导作用,拓展治未病服务。实施健康天津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大力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完成天津市治未病中心建设,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治未病科室建设,优化中医治未病服务供给,实现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全覆盖,拓展治未病服务至医院临床科室,融入疾病诊疗全过程。
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增加“治未病服务包”,推广5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中医体质辨识、慢病随访等治未病服务。
在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知识与技能培训中增加治未病服务内容。到2025年,100%的家庭医生团队可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
7.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至少与1家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为老年人提供义诊、健康咨询等中医药服务。
8.深入开展“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建立互联网医院。鼓励开展线上诊疗、送药到家、慢病续方、体质评估、个人健康信息查询等便捷服务。发展中医远程医疗,实现三级中医医院全部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推动二级中医医院完善远程医疗工作条件,使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向基层、向偏远地区延伸。探索应用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
9.健全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中医医院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从规划发展、章程制定、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医院文化、绩效考核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常态化推进三级和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10.夯实质控体系,保障医疗安全。完善中医质控体系,强化以医院管理、中医医疗、重点专科、药事、病案、护理、治未病、基层、康复、规培为重点的中医药质控中心建设,保障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三)全面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11.发挥中医药作用,融入疫病防治。将中医医院纳入我市应急管理与救治体系,完善中医药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和协同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成立市中医应急医疗专家组,组建市、区两级中医应急医疗队伍,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保证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应急救治。加强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急诊科、发热门诊等基础条件及能力建设。
12.提升应急能力,强化应急保障。加强医务人员中医药应急专业技术培训,组建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做好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储备及物资保障。强化多学科综合救治,不断优化新发突发传染病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减少危重症的发生,最大程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加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多学科中西医结合康复指导中心建设。
(四)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
13.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建立中西医协同多学科诊疗体系。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鼓励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建立急腹症、危重症、骨伤科、皮肤病、疮疡、肿瘤等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对医院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
14.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建立中西医多学科重大疑难疾病防治机制,支持中医医院与综合(专科)医院开展中西医临床研究,组织制定推广3—5个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和防治指南。
(五)实施津沽中医药人才系统培育工程
15.实施中医药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培养8—10名中医药“杰出人才”,落实各项人才培养措施,配套“一人一策”的人才支持举措,搭建人才事业平台,鼓励申报国家级顶尖人才称号、主持国家重大课题、开展学术传承,为培养中医药领域院士和国医大师夯实基础。
16.实施学科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国家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科学制定人才遴选评价标准,培养50名左右领军人才。组织开展中医经典传承高级人才研修项目、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做好创新团队、青年岐黄学者培养和重点学科建设,支持申报各级重点科研项目、组建人才团队和科研学术平台,为培养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奠定基础。实施中医药高级人才管理培训项目,提升院长、管理科室、科主任等中医药人员政策落实、综合管理和医疗业务能力,培养一批复合型高层次管理人才,为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7.实施中医药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以院士工作室、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培养100名左右青年拔尖创新人才。
18.实施中医药专业学生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共建天津中医药大学的意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中医药大学。加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和布局,细化基地评价指标,强化中医临床思维培养,不断满足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需求。加大应用技能型中医药人才培养。探索建立系统的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养机制,落实基层人才保障机制,稳定基层中医药人员队伍。
(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19.系统布局中医药科研平台。推动省部共建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组分中药理论和关键技术体系,支持开展现代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支持开展中风病临床关键技术和理论研究,不断提高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加强天津市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循证医学水平,构建“产学研医用”协同创新模式。完善市级中医药研究所布局。加强中医药应急科研平台建设,开展传染病致病机制和中医药抗疫有效经验挖掘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快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按照我市整体安排建设现代中医药海河实验室和天津中医药大学大学科技园,提升我市中医药基础研究自主创新和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能力。
20.支持开展中医药理论和基础研究,提升中医药科研能力。完善中医药主管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定期协商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天津市中医药重点领域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研究,提高中医药临床科研能力。
21.加快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提高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水平。推动建立中医药标准化研究所,加强中医药标准制修订、应用评价以及中医药成果向标准转化等技术方法研究。推进我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和标准的推广应用。
22.加强对古典医籍精华的挖掘。开展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技术方法、老药工制药、鉴定、炮制技术,以及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的挖掘整理。加强天津市中医药古籍保护和数字化保存,开展中医古籍文献收集整理工作。
(七)传承发扬中医药文化
23.大力弘扬中医文化。建立国医大师、名中医、中医医师等不同层次的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讲团,大力普及中医健康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以及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生活方式。推进中医药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丰富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传播途径。支持创作一批优秀的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不断提高本市居民中医健康素养。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知识角等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内涵建设。推进中医药与健康旅游深度融合,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
24.深化中医药开放交流。推动中医药“走出去”,积极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在海外建立中医诊所和中医中心。积极支持中医药人员参与海外援助派遣任务。积极推动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同有关国家和机构分享中医药抗疫经验。
(八)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
25.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推进中医医疗机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26.完善价格和医保政策。夯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基础,落实国家价格项目规范。做好新增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价格转归工作,并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有重点地疏导中医项目价格矛盾。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保障中医医院住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配置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7.实施天津中药制剂工程。筛选优质中药制剂在指定医疗机构中调剂使用。依托天津市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循证研究和效果评价,为中药审评审批及新药研发等提供数据支撑,争取将更多的医疗机构制剂转化为上市新药,同时支持古代经典名方和名老中医经验方开发转化新药。
28.助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国家地方共建现代中药创新中心,开展组分中药新药创制、中药绿色智能制造、中药产品质量提升、生物新技术研发、经典名方研究开发、中药国际化等方面的技术创新研发,打造国际领先的现代中药创新平台,辐射带动全行业升级。
发挥达仁堂、乐仁堂、隆顺榕等老字号的带动作用,提升天津“卫药”品牌影响力,打造天津“卫药”文化亮丽名片。支持在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内设立京津冀中医药产业示范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统筹谋划中医药“十四五”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实施。发挥天津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统筹实施,扎实推进相关工作部署。加强中医药规划、年度计划与本规划衔接。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跟踪分析,并依照相关程序适时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不断完善和优化规划实施方案和实施手段,促进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责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支持中医医疗、教育、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等重点项目,并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三)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出台《天津市中医药条例》,坚持法治思维,聚焦群众关切,在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深入调研论证,切实为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重的新时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群众享有优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提供法治保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四)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中医药管理体制。完善天津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重大事项,统筹做好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健全完善各级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继续开展天津市名中医评选,在“海河医学学者”、“津门医学英才”、“青年医学新锐”等人才项目和称号评选工作中,适当提高中医药人才推荐比例并逐步探索独立设置中医药人才称号评选序列。各区建立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明确中医药管理职能,提高中医药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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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
编辑| 关天熙 钦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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